进化论也能作用于法庭?

艾滋病从20世纪末爆发后,带来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有那么一小撮丧心病狂的艾滋病患者出于种种原因决定报复社会,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并在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与多人发生性行为,把艾滋病传染出去。

而艾滋病病毒跟近年受关注的伊博拉病毒不一样,其潜伏期相对长,因此当你终于发现自己被感染了,想要回头指证犯人的时候就会比较困难:犯人必然会狡辩说你是从其他地方感染的,而跟他没关系。同时,艾滋病病毒繁殖得很快,短短24小时就可以复制出几十亿个子病毒。身为RNA病毒,他们的基因突变率非常高,因此,传统的DNA比对方法(比如比较现场血迹和嫌疑人的DNA)在艾滋病上很难行的通:等到你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的时候,你身上的病毒都不知道突变过多少次了,而犯人身上的病毒也在不断突变,几乎不可能把两者匹配到一起。

艾滋病病毒三维模型

难道犯人会就此逍遥法外吗?别急,在进化生物学家的眼里,类似这样的案例几乎就是一个异地分化的过程:犯人身上携带的艾滋病病毒中有一部分感染了受害人,留在犯人身上的病毒和跑到受害人体内的病毒,各自在不同的环境中独立进化,形成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这简直就是人类进化史的缩影嘛!人类祖先有一部分走出了非洲,迁徙到了其他地方,留在非洲的人和迁徙出去的人,各自在不同的环境中独立进化,形成了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这不是咱的老本行嘛!既然能搞清楚人的进化史,这小小的艾滋病自然不在话下啦!

比如德州有一名男子被控故意传染艾滋病给六名女性,于是,警方对这七人各自身上的艾滋病病毒进行了采样,同时也采集了当地与此案无关的其他艾滋病病人的样本,和数据库中的艾滋病病毒的数据一起作为对照,分析其亲缘关系(也就是一个迷你型的进化树),结果如下:

其中,彩色标识的CC01-CC07是涉案的七个人(为了保证客观性,实际操作的科学家只知道样本编号,不知道具体来源),黑色的是来自当地和网络数据库上的非涉案人员样本,大红点是最近的共同祖先。

结果表明,涉案的七个人身上的艾滋病病毒有最近的亲缘关系,并且CC02~CC07的样本都源自于CC01的不同分支,呈现并系群(paraphyly)的状态。换句话说,CC01是感染源,他身上的病毒中有一小部分感染了CC06,一小部分感染了CC07,一小部分感染了CC05……以此类推,由于每次感染都只有一小部分病毒从CC01身上跑到其他人身上,所以从CC02至CC07的所有样本的病毒才会簇居在CC01这个源头分支之下,彼此之间都是独立分支。

科学家由此提交报告指正CC01是传染源,而庭审时,样本身份揭晓,CC01正是被告,结合其他证据,犯人最后被判了45年,为受害者们主持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