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在匈奴人的生活中,是最重要的事情。匈奴帝国的军事体制渗透至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每一部分。匈奴单于既是匈奴帝国最高的政治统治者,又是最高的军事首领。单于主持下建立的政权系统,实际上是一套完整的军事组织。单于属下的匈奴贵族官吏,没有严格的文臣武将之分,多集军政于一身。
匈奴设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及左右骨都候等二十四个主要中央高级官员。其中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的地位最高。这些官员同时也是领主。他们各有封地,虽然名称不一,但共同特点是每个领主都是骑兵统帅,也就是“万骑长”。“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
匈奴最基层的单位是一“帐”,这是一个五口之家,相当于汉帝国的一“户”。每帐要提供一名以上的骑兵。匈奴的什长领十帐之兵,是最小的作战单位;合十个什长百长,领兵约百人,百长以上的千长统兵千人。千长以上就是那二十四个万骑长,或直属于匈奴单于本部。匈奴各部中还设有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职。他们权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也都由其所率领的骑兵多寡而定。
要想拥有一名合格的骑兵,对于农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斯基泰人和匈奴人称雄的年代,马镫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双马镫和高桥马鞍。匈奴骑兵都是骑在光背战马或者最多垫着一块皮垫。因此骑手就不得不依靠双腿夹紧战马,以使自己保持在马背上。这种技术被成为潺骑。是需要长期训练才能掌握的骑术。
▲目前已知的双马镫和高桥马鞍是中国人的发明。西汉时,只有鞍垫的马鞍
驾驭没有马镫的战马驰骋射箭,是现在特技演员都很难做到的事情。就算借助马镫,普通人要想掌握骑马射箭技术也需要长期的练习。可是潺骑骑射对于匈奴战士来说,却仿佛是一件自然而然就具备的战斗技能。可以说,匈奴人生活就是军训。就如恩格斯所说:“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在草原分散游牧的经济生活下,保护自己的畜产免受损害,侵夺他人的财物补充己用,成为匈奴人天然的一种生存方式。因此,每个成年男子既是生产者,更是战士。
▲匈奴服饰复原
骑马、放牧和射猎是每个游牧民的基本生活技能。匈奴人从小就先练习骑羊,射猎小鸟和野兽,长大开始学骑马,射猎更大的野兽。从小的狩猎生活和不断训练培养了匈奴人优良的骑射技术、长途奔跑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畜牧生活能培养一个人的管理统筹和团队配合意识,这也为匈奴人日后的实战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他们能够很快地适应以指挥服从、协同配合为第一要务的军事生活。另外,每年的一三九月,匈奴的各个部落还要举行大会,进行集中训练和比试。大会还会组织集体围猎,作为军事演习。
因此,普通匈奴人非常习惯平时为牧民,放牧打猎;战时为士兵,冲锋陷阵的生活。匈奴单于不需要付出什么,就拥有源源不断的成熟战士。又由于匈奴的行政组织军政合一,单于及以下各级官吏平时既负责一切行政事务,又组织军队的训练,因此,官兵关系密切,无将不知兵,无兵不知将,在战斗中尽可发挥最大的战斗能力。凭借此优势,匈奴实行全民皆兵的军事体制,具有极低的战争成本和高效的军事动员体制。
匈奴妇女虽然一般不参与战争,但也能走马射箭。她们常在军中负责后勤和生产。当匈奴大军远征时,妇女们常驱赶牛马随行,“因水草为仓禀”,源源不断地供给后勤补给。这样,便避免了作战中运粮转输之劳,提高了军队的作战能力。可以说,整个匈奴帝国就是一个大兵营,战争成本极低,瞬间就能完成从平时到战时的转换。
此外,匈奴在继承斯基泰人军事风俗的同时,也有自己的改进和创新。比如将“饮用杀死的第一个敌人的血”这一习俗,改成了“斩首虏赐一卮酒”。“所得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匈奴战士只要参与战斗杀死了敌人,也就获得了参与分配战利品的权力,被劫掠到的人还将成为他的奴隶。而且,匈奴还有“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和“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的习俗。谁能将战死同伴的尸体运回去,就能得到战死者的全部家财和人口,丁壮战死后,其孤儿寡母不会流离失所。以上习俗也就免去了骑兵征战的后顾之忧。
因此,匈奴战士的作战意志和决心完全由有利可图为基础。当有利可图的时候,匈奴人就如同饿狼见到病弱猎物一样,群起而攻之,穷追不舍,直至啃掉猎物身上最后一口肉。可当无利可图的时候,或遭遇强烈抵抗的时候,他们就会立即四散奔逃,丝毫不觉得耻辱。绝不挑战强者,只欺凌弱者,只有敌人无法还击的时候才会倾注全力。这就是匈奴的战争哲学,没有底限、没有荣誉感,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约翰·基根的《战争史》中如此描述:“一个骑马民族的所有身体合格的成年男性就是军队。一切从大草原出发,打开征服之路、侵入文明地区的骑马民族都是打‘真正的战争’。(他们)缺乏对使用武力的限制,除非彻底胜利就不愿意终战罢兵。他们的战争没有克劳塞维茨式的政治目的,也没有文化上的转换效应,更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发展或社会进步。他们的目的是赢得财富去维持一种不变的生活方式,保持他们的祖先从马上射出第一支箭以来,始终不变的天性。他们是为战争而战争的武士,对劫掠、风险和胜利有着动物般的满足与兴奋。”
罗马人如此描述他们所面对的游牧对手。那些人自称为“匈奴”。“在战斗中,匈奴骑兵排列成楔形,像是要发动集团冲锋式的推进。突然,他们会分散成小部队发动猛攻,虽然看似杂乱无章,但其实异常凶猛,准确狠辣。而且,他们的攻击速度极快,对手往往措不及防。当箭射光之后,他们会非常勇猛地投入近身肉搏。”
凭借着全民皆兵、军政合一,以及独特的劫掠文化,匈奴人发动战争的成本很小,所得的收益却很大。于是,匈奴人自然成为了大漠上的苍狼。他们所建立的匈奴帝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幅员最辽阔的游牧帝国。整个帝国以蒙古高原为中心,东起辽东平原朝鲜边界,西至阿尔泰山,深入中亚的咸海、黑海一带,向北远至贝加尔湖、叶尼塞河流域,向南延伸至河套以南的广大地区。他们征服了如此广袤的土地和如此众多的民族,以至于匈奴帝国被西域诸国称之为“百蛮大国”。
根据学者林幹在《匈奴史》中的推算,匈奴单于大约统治着将近两百万匈奴人。而学者马长寿在《北狄与匈奴》一书中记载:“匈奴所掠汉人奴隶至少有十多万;西域胡、丁零和西羌奴隶人口之在匈奴者,估计约二十五万;其余乌桓、鲜卑、楼烦、白羊等奴隶在匈奴者亦不下二十万,共计全国奴隶人口构五十五万余。此外,匈奴帝国在草原的内部和边缘还拥有很多被征服和奴役的部落。如东方的乌桓、鲜卑,北方的丁零、鬲昆,还有西方的西域诸多小国和部落。
依托着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匈奴单于可以随时动员起单于本部和二十四个“万骑”的三十多万骑兵!因此,骄傲的匈奴人,以“天之骄子”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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