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另外两个是啥?

此文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内容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大概内容就是“不孝的事有三件,其中没有子孙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就因为怕没有后代,所以君子认为他如同禀告了一样。”

孟子自己写着舒服,而且当时的人确实也可以看懂,可后人就不知所云了。既然不孝有三,除了无后之外,还有什么呢?

最终终于在《十三经注疏》的《孟子注疏》中找到了其他两者的说法,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十三经注疏》指一套特定的儒家十三经注解,包括《周易注疏》、《尚书注疏》、《毛诗注疏》、《周礼注疏》、《仪礼注疏》、《礼记注疏》、《春秋左传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孝经注疏》、《论语注疏》、《尔雅注疏》、《孟子注疏》;是由汉至唐一千多年中经学的总结性成果,是文史研究工作者经常要查检的书。中国文籍,浩如烟海,目前存世约十多万种,《四库全书》是这些文籍的精华,其经史子集四部之中,经部又是其精华,而《十三经注疏》则冠列于其经部之首。

原话出自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可以通俗的解释为不孝的表现有三种(也有说法三为虚指),不遵守作为后代的责任是最不孝的。舜没有告知父母就娶了妻子,这就是不遵守后代责任的表现,也就是无后。但是因为当时的特殊情况(舜离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君子认为这和已经告知父母没有差别。

也就是说孟子原话里并没有含有不生孩子就是不孝的意思。

东汉赵歧《十三经注》,将孟子原文解释为“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通俗点说就是,父母犯错却不规劝,一不孝;因为自己清高而没有能力供养父母,二不孝;没有子孙后代,三不孝。从此误解延续千年,直至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