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的舞台、平民的悲哀:天灾人祸一起上的日本战国时代

日本著名历史人物织田信长所处的时代,被后世称为“战国时代”。按字义而言,乃是战争不断的时代,但其实当时的情况远非“战国”二字所能概括。简而言之,当时的日本室町幕府受千年一遇的气候影响,各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饥荒。加上旱灾、水灾、风灾以及一揆(民变)争夺资源的小战争,日本人的生命时常处于朝不保夕的状态。然而,当时的日本亦处于经济向上发展的时期。从现存的遗迹可见,当时的消费力并没有因为灾害而受到打击。应仁文明之乱后,长驻在京的大名、公卿等人回乡,使正在发展的地方经济有了很大起色。

当时的日本有三大统治阶层:首先是贵族,以天皇、朝廷为代表;其次是以将军为代表的武士;最后是宗教团体。三个阶层经常联合起来,因为他们一直是权力拥有者和既得利益者。他们联手的目的是压榨、管制平民,从平民身上拿粮食、金钱维持他们的统治。因为这个原因,当时的日本并没有政府的观念。权力者不需要去管好他们的人民,也不会想其统治是不是有利于人民。平民饿死了或是有什么问题,权力者都觉得是麻烦事,但不会去解决,除非影响到了自己的利益。战国时代本质上就是这样一个时代,没有统一的司法制度,领主就是绝对的法律。

在这个时代,扎根于各地的实力者自然顺应时势,抢占各种资源。这种形势下,各地开始出现能够纠合松散力量的权力者,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将地方豪族、寺社、村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但要让这些势力、村落服从,权力者必须成为一个有力的保护者,能平衡各方的利益、缓和矛盾并抵御外来入侵。各地方势力也需要有足够实力的权力者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开始孕育出新的权力体制,即所谓的“战国大名”。

战国大名虽然是顺应当时社会孕育而成的新型权力体,但他们亦需要传统的权威,也就是将军、天皇、寺社为自己正名。因此,战国大名制度虽然取代了从前的守护体制,但仍然带有一定的旧体制色彩。信长出生时的1530年正是战国大名陆续登场的时期。所以,信长出生时的日本已是战国时代最盛期的阶段。

在弱肉强食、兵不厌诈的战国时代,既要面对百年不遇的反常天气,又要面对政治混乱、自食其力的乱世。上至天皇贵族、诸国大名,下至平民百姓,无不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所以“战国”这个词并不单单指各封建主之间的战乱,也指当时的社会大乱。

总之, 应仁文明之乱爆发后,全日本的大半守护大名、国人分成东西两方而战,室町幕府走向摇摇欲坠的边缘,各地势力趁机纷纷崛起,民众为了生存也开始团结起来。就这样,历时约百年,全日本乱战的战国时代开始。大约30年后,战国日本进入第一次安定期。各地方的有力大名开始统一周边地方,积累实力,向更远的他国扩张。如越后长尾氏、越前朝仓氏、尾张织田氏、甲斐武田氏、骏河今川氏、防长大内氏、出云尼子氏、丰后大友氏等等。

随着领地扩大,与邻近的有力大名开始出现敌对关系也是理所当然。各大名都为此,或战争,或和平,或灭亡。其中,生存在“今日不知明日事”的乱世,和平的例子可谓少之又少。不过,当时仍有东国今川氏、北条氏、武田氏、上杉(长尾)氏等大名的合纵连横。

当时,大名为了保障领地安泰,发展领国,争夺仅有的资源,开始互相“结盟”。不过,出乎意料的是,“结盟”在中世纪的日本却是一个很新颖的词。从平安时代到室町时代,“结盟”、“同盟”都不常出现在史籍上,仿佛当时的日本人对“盟”这个行为没有概念似的。其实,战国时代以前的日本,几乎没有任何的政治、军事行动与他国“结盟”、“同盟”。

强调社会阶级绝对性的中世纪日本,两个同等地位的人要共同参与政治或军事行动,其中一方必先向另一方臣服,即向其低头,才可继续合作。源平合战时的源(木曾)义仲及源赖朝的对立,正反映了这个原则。南北朝初期的足利尊氏及佐佐木道誉同为鎌仓御家人,但因受天皇重视而以尊氏为首魁。换言之,如果“结盟”的前提是各方平等,到室町时代初期为止,日本武士社会即使有共同理念及目标,也没有平等的“同盟”概念。打破这个旧有常规的,便是室町中期出现的“国人一揆”。

这里要解释一个词,“一揆”。“一揆”出典于《孟子·离娄下》的“先圣后圣,其揆一也”。“揆”的意思主要有两个,一是从上述的语源派生出来的,与“轨”同义,为量度、规则、方法之意;二是中国古代宰相的指称,比如把国家首相称为首揆。室町日本的“一揆”的概念,明显便是前者。故此,“一揆”原意是把方法、规则统一,后转化成为不同的团体或人,以同一个目标或理念集结统合起来。这种行为如果落实到平民百姓身上就往往是反抗统治者的暴动,如果落实到地方上有势力者——国人身上,就是“结盟”、“同盟”的雏形。

室町前中期出现“国人一揆”的产生背景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其中一个主因是由于各国人家族领地的发展时,与其他家族扯上利害关系,甚至出现纠纷的地步。所谓利害关系,就是指农地、山泽资源的权利争执和防止领民逃跑的对策等等。这些纠纷如果都用武力来解决,往往损耗过大,因此必须以一个中立的立场去解决这些问题,于是便出现各家以“相议”取代武力去平衡利害的方法,即是一揆,并以相互提交“一揆契约”而结成。换言之,其与结盟的基本精神是同义的。

除了内政,邻近国人在政治及军事对应上的任何举动,大大小小都对他方做成影响。所谓唇亡齿寒,任何一方出现奇怪举动,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加上当时的日本一直处于非中央集权体制状态,各地方的司法权、武力行使等都基本上是通过天皇、将军等公权力的承认及保证,由国人、寺院等自行拥有。因此,各方的行动完全是应付中央政权的同时,以自身的利益出发。当还未出现大的领国大名时,各方势力为了防止危害己方利益分子的出现,在相关政治问题上,希望各方能够步伐一致的要求也应运而生。换句话说,就是为了互不侵犯的保障。

▲一揆誓书

总之,在“一揆契约”的内容中,例如“大事小事相互合力协助”、“相谈”等词句往往都是必见的,从此也反映其意义。可是,国人一揆只是以缔结一揆契约来维持同盟关系,其具体诉求与后来战国时代出现的大名级同盟可谓大相径庭。

前者的内容是只围绕一揆成员之间的共同利害问题,以及作为一个共同体对共同体以外的事宜上务求一致行动,以保障己方。战国时代的同盟,却不是为了缔结共同体的意识,而是纯粹地为解决关系各方的纠纷,或为了一时停止两方(或多方)的敌对,又或者为了共同利害而做的权宜之计。

▲古代日本地图

另外,国人一揆以同地域的同族或非同族邻近领主群为基本,其领域小的是同郡,大的也不过是邻近数郡而成的联合体,所以共同体意识浓厚。相反战国时代的同盟大抵是拥有一国或以上的大名居多,故其参与人数也比一揆的少,对结盟对手,也是基于“邻国”这种非共同意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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