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家中发现清朝买官收据 看古代人是如何买官卖官的

据网络报道,宜昌长阳县一位市民在整理祖上留下的物件时,意外发现一份清朝的“买官收据”——“正实收”。该“买官收据”长58厘米、宽28厘米的,上方有繁体字“正实收”三个大字,文中“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湖北省多地遭受水灾……湖北筹办赈捐总局按照四川山东湖南等省开办赈捐所有虚衔,接受了俊秀赵文菴捐出的白银四十三两二钱……”等内容清晰易辨。

其实,中国历史上,买官卖官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有些甚至是政府认可的。

古代卖官叫作“赀选”,即“卖官鬻爵”,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财货就能拜官授爵。“卖官鬻爵”这个词,最早记载于南朝梁朝沈的《宋书?邓琬传》:“琬性鄙闇,贪吝过甚,财货酒食,皆身自量较。至是父子并卖官鬻爵,使婢仆出市道贩卖。”

最早的卖官人是皇帝。其实不用惊讶,整个王朝是皇帝的,皇帝想要做什么都行,卖官这种现象也就并不鲜见。从秦始皇首开卖官先河开始,许多朝代更将卖官公开化。随着朝代的变化,“卖官鬻爵”制度也不同。

秦朝 秦始皇首开卖官先河

据史料记载,中国古代的卖官鬻爵最早始于秦始皇。《史记?秦始皇纪》中说道:“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年),当时蝗灾大疫,秦始皇下令,准许百姓交纳粟米够千石者,晋爵位一级。即每交纳1千石粟,可以授予爵位一级。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国首次变法时制定20级爵位。秦朝时期的爵位在官场上的重要性是大于官,“爵”被视为地位之根本。拥有爵位,就等于拥有许多权益,包括益田宅、给庶子、赐邑赐税、免除徭役、豢养家客、减刑抵罪、赎取奴隶等,这明显比居官俸禄要优厚得多了。

那么买到一个爵位需要多少人民币?秦朝买官不用钱,需要上缴粮食。所以我们需要换算一下。有学者已经算好了两者的等价关系,我们来看一下:“粟不能直接食用,去皮后才是可以食用的小米,粟、米之间的比例约为1比0.6,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换算成现代计量单位,约为21吨小米。按目前的小米的行情折算成人民币,约10.93万元至12.33万元人民币。”

如果想在秦朝谋个官职,你只需交纳1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得到最低一级为“公士”爵,相当于现在的村干部或者小科员。但秦时,不是所有官职都可以买到,像“三公”这样的高级别爵位是不出卖的。

汉朝 开设卖官交易所 收钱不收粮

皇帝卖官现象从秦始皇首开,之后一直都有,但仅是偶尔为之。汉代买官卖官达到新的高峰,买官卖官市场更为成熟。汉武帝时,连年征战、穷奢极欲,导致国库空虚,为了弥补用度,汉武帝允许买官和犯法者以钱赎罪。《汉书?贡禹传》记载:“用度不足,乃行壹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宦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而买官已不再收粮食,直接收钱。

历史上堪称“顽主”的汉灵帝,更将买官卖官市场化。一生最爱钱、酷爱做“生意”的汉灵帝,用搜刮来的珍奇异宝,在自己的后宫专门开辟了“宫中市”,效仿民间的市场。更将他对商业的爱好发展到卖官鬻爵的方面,在西园开办了一个官吏交易所,明码标价,公开卖官。

唐朝 皇后私底下卖官

唐玄宗登基后,努力扭正前朝以来卖官鬻爵的弊端,削除冗官,调整官吏队伍的组织结构。其中最有力的一项举措,是下诏废除斜封墨敕官、员外、试、检校等各种非正途选拔的官员。如此,节省了俸禄,减少了财政开支;维护了官僚队伍的纯洁,恢复了正常的选官制度;改变了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使政府机构得以运转灵活。

清朝 买官卖官自由平等

到了清朝,官职已成为一种商品。“卖官鬻爵”也有了新的名称“捐纳”。捐官(捐纳、捐班)即为清政府公开推行的用钱买官制度。清朝吴研人在《俏皮话》中说:“某大人以捐纳致通显。初捐佐杂,既而渐次捐升至道员,俄而得记名,俄而补缺,俄而升官,俄而捐花翎,俄而加头品顶戴,历任至封疆,无非借孔方之力为之。”可见清朝时期买官卖官更开放,清朝也成为历史上唯一把捐纳作为仕官途径的朝代。

清时期规定,除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优伶等不得捐官外,其他人只要有钱,不管是偷、抢还是合伙凑的银子,也不管是市井无赖还是地痞流氓,只要够数,便可一手交钱一手交官职,而且货真价实。嘉庆年间就出现了比较滑稽的买官事件,《清史稿》载:“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五月丁亥,刑部疏,审明知府王树勋即僧明心,蒙混捐保职官。得旨:枷号两个月,遣戍黑龙江。”和尚花钱买官当市长,这让嘉庆很恼火,遂将和尚发配到边疆。

而卖官捐纳名目也繁多,赈捐、军火捐、海防捐、工捐、米捐、茶捐,等等。康熙征讨准噶尔费用不足,下诏鼓励富户捐纳,仅山西一省,捐县丞的有12000人。乾隆时,还出现过白米20石可捐一个县丞。

自清朝中叶始至清末,清朝的捐纳制度出现了合法化。《清史稿?选举志》记载,捐纳可分以下四种:一是“捐实官”,只要捐了钱,即可到差或待机补缺;二是“捐前程”,即付了钱就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即使一时补不上实缺,也可穿相应级别的官服,使用相应级别的车辆;三是捐考试资格,即付了钱即为监生,有了考举人的资格;四是“捐升迁”,即小官可以花钱买顶大乌纱,因犯错误被革职而丢了乌纱的,也可以花钱买回乌纱,官复原职。其次,范围极广。各级、各地均可以卖官,而且为了“竞争”,各省、各粮台还竞相削价“处理”官职。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更是公开卖官鬻爵,捐纳成为中央及各省地方军饷的重要来源。但迫于舆论压力,清政府从事卖官鬻爵的行为收敛了许多。虽然在买官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价码却高了许多。清陈夔龙在《梦蕉亭杂记》中记载:“一李文忠(鸿章)历任廿余年……捐输(捐纳)异常踊跃北洋实总其成文忠段后,存款不下千余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