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温津贴什么时候发放?每月多少钱?单位不发如何维权?

高温津贴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一、2020高温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从往年各地的发放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9月,少数地区发放时间不同,比如去年海南的发放时间为4月1日-10月31日,发了7个月。进入6月份,多地气温破40度,部分省份已陆续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了。

二、2020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由于我国南北温差较大,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全国并未作统一规定,一般以地方人社等部门发放的文件规定为准,有的是按天发,有的是按月发,发放标准也不同。

1.福建

福建规定,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按月260元/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陕西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26号)的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3.湖北

湖北规定,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4.上海

2019年,上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据悉,2020年将继续执行这一标准,不作调整。

以上我们只列举了部分省市2020年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想了解当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近期可重点关注下当地人民政府、人社厅(局)网站的相关文件。

三、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维权?

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保留考勤表、天气预报等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时环境已达到发放高温补贴标准的有效证据,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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