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援助:“研究生死于导师工厂”浅析

2016年5月23日,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意外死于导师张建雨的工厂里。上海市安监部门对外发布消息称,张建雨和李鹏携带危险物品,至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试验”,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这起悲剧发生后,关于高校教师经商的话题再次引起争论。高校教师经商是否合规?教师身份对于从事商业活动有何影响?高校教师经商到底该被鼓励还是被禁止?

高校教师经商是否合规?总体来说,在职教师开企业、办工厂,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如何合法合规的去经营?如何让学生参与其中,既能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又能保证学生的心身健康。在这里从三个层面进行初步分析:

一、学生层面

做为教师首先要考虑到企业的性质是否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吻合,前提条件是学生要实习实践,教师提供的岗位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对称。该生是计算机专业,提供的岗位要与计算机操作密切相关,如图文影像设计制作、软件设计开发、网络联通共享等。相反如果让该生去工厂做纺织工人,天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强度,不但影响学生的学业,而且影响学生心身健康,有悖于教育初衷。

二、职工层面

学生到老师工厂上班,不论是实习还是参与正常的工作,都应属于工厂的职工,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做为教师(老板)要保障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保证学生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要给学生正常发放工资,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如正常休息、节假日轮休、外出学习培训等,保证学生与其他职工一样享有同等的社会权益。

三、角色转换

从学生的身份到职工的身份,从学校走向社会,需要老师的人文关怀,比如除了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外,要关注学生的工作情况,时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让学生感到社会和老师(老板)带来的温暖,定期请心理专家到企业内部做心理辅导,方便学生更好的学习和工作,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同时,学生自身要有良好的心态,健康的体魄,为自身发展和组建美好婚姻家庭提供更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