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特殊儿童也要中考啦!独家解读上海招生政策

日前,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7年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3/22起正式开始报名材料核对。

中考是义务教育的最后一次考试。为了孩子顺利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身为家长,我们该准备什么,该提前了解什么?

接下来,请让七维把政策拆分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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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日程表/时间/主体/内容/材料

3/22-3/2考生报名材料核对

3/30前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①填写《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申请表》

②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学生证等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最近一次医学复测报告复印件(人工电子耳蜗佩戴者可提供医疗机构的手术报告复印件)

3/30前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7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者的情况与「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考生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将上述资料及全区申报学生汇总名单报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

4/30前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

①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对是否需要提供合理便利及提供哪些项目、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的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建议

②将《评估表》及学生申报材料、各区评估学生汇总名单反馈给市中招办

填写《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参加特教学业考试评估表》

5/5前市中招办将《评估表》及学生申报材料、各区评估学生汇总名单反馈给各区中招办;

学校将评估结果告知考生,考生根据专家建议报名

5/12前考生报名并现场确认

5/24-5/26考生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

6/17-6/18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学业考试

7/10-7/11考生提前批招生录取

7/28前考生统一招生录取,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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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各类应届初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包括在本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各类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

市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

市聋青技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部分专业经批准可以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各类残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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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由学籍所在学校和报考区中招办组织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3月22—24日进行考生报名材料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残疾考生于5月12日进行统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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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招生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文件:

1、增设中等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点

「要从本市和区域的实际出发,加强设点布局,每区至少举办1个区属中等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点,地域分布广、残疾学生人数多的区,可以适当增加相关办学点」。

2、拓展市聋青技的办学功能

「积极拓展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的办学功能,在原有开展听力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将招生对象扩大到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学生」。

3、多种方式满足特殊学生职业教育需求

「尚未设立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点的区要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通过举办特殊职业学校或在普通中职校举办附设特教班等方式设置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点」。

4、师资与课程设置

「根据特殊职业教育特点配备相应的师资,根据相应专业标准科学合理安排相关课程」

5、具体的招生情况请咨询学校老师及所在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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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试

随班就读考生

(1)报考普通高中: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与普通学校毕业生相同,此项考试可以申请提供合理便利。

(2)报考特殊教育高中、中职校附设特教班:参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与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相同。

特教学校考生

(1)参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统一学业考试,根据盲校、聋校、辅读学校的课程标准实施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2)视力残疾学生报考市盲童学校,听力残疾学生报考市聋青技校,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中职校附设特教班,采取不同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计分方式。

考试科目、时间与计分方式

面试

各招生学校根据当年所招专业决定是否开展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内容与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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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哪些便利项目

随班就读学生可申请

1、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参加特教学业考试

合理便利项目

1.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2.提供大字号试卷。

3.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4.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5.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6.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7.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8.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9.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外语科目延长的考试时间中包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播放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

*听障学生申请免除听力考试条件:

(1)提出申请

(2)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听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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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录取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类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市盲校和市聋青技校为提前招生录取学校,考生可根据学校招生条件和各自特点填报1个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各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为统一招生录取学校,考生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相应学校报1个志愿)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

(1)随班就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未被录取:

可以征求志愿的方式申请就读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或中职校附设特教班;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或中职校附设特教班凭考生的当年学业考试成绩并进行面试,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2)特殊学校考生报考市盲校、市聋青技校未被录取:

可以征求志愿的方式申请就读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或

职校附设特教班,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参考资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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