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不幸去世,儿媳再婚后不再赡养老人,违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那么,儿媳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吗?独生子不幸去世,儿媳再婚后不再赡养老人,违法吗?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老人儿媳有义务协助老人儿子赡养老人,但老人儿媳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所以,儿媳再婚后不再赡养老人,不违法。

不过,对于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赡养老人,法律是鼓励的。虽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儿媳和女婿。但我国法律同时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同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样,对老人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从现实情况来看,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赡养或不赡养老人的情况都有。一般丧偶后,继续跟老人一起生活的,会继续赡养老人;而不再跟老人一起生活的,就不会再赡养老人。像在农村,很多朋友在丧偶后一般都会再婚,不再跟老人一起生活,在重组家庭后,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跟老人的关系也会越走越远,甚至互相不再联系,这都是很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