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孩出嫁后户口该不该迁?为何女孩出嫁后不建议把户口迁走?

在过去,农村女孩在结婚后,总认为应该将户口落在男方家里。但现在,很多女孩结婚后,并不会把户口迁出去,特别是在农村,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农村女孩出嫁后,根本不愿把户口迁出去。

农村女孩出嫁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出去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也就是说,男女结婚后,一方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也可以不迁移,一般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女孩出嫁后不一定要把户口迁出去。

究竟外嫁女的户口要落在哪里?其实就是看哪里更适合自己的规划。如果觉得娘家这里更适合以后的发展,福利待遇更好,可以不用将户口外迁;如果觉得男方那里的福利待遇会好一点,便可以在婚后将户口迁到男方那里。但是对于两边政策都差不多的情况,个人觉得户口还是跟着人比较好,毕竟很多事情都跟户口有关,户口和人在一个地方,办事会方便一点。

为何女孩出嫁之后不建议把户口迁走?

农村女孩出嫁后,户口落在娘家最大的好处就是娘家土地征收,可获得征地补偿款。这也是现在很多农村女孩出嫁后不愿迁户口的原因。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第32和第33条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女性结婚为由,侵害本集体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上可知,外嫁女只要具备娘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便有权利分得娘家征地补偿款。

另外,根据国家目前的土地承包政策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地不能打乱重分,而很多地方也没有机动地可分给新增人口了。也就是说,妇女在迁移到新的户籍地后,分到土地的机会几乎没有,只能平分婆家原有的土地。但如果不迁户口,那就可以享受娘家的土地,特别是现在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如果把户口迁出,那等到父母百年之后,土地就要被集体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