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新女性:吴敬琏的母亲邓季惺

1933年1月,一场特殊的婚礼在北京南河沿的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每一位参加婚礼的来宾都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卡片,卡片上是新郎新娘——陈铭德、邓季惺联合署名的协议。

协议写明:新娘不随夫姓;她的三个孩子仍然姓吴;两人婚后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双方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

来宾们猜测,这份充满了向世俗挑战、意识前卫的“婚前协议”,定是由新娘邓季惺提议并出自她之手。婚后的邓季惺也不愿意被称为“陈太太”,于是了解她的朋友都一直称她为“邓先生”。

回首那个年代,邓季惺是凭借不懈努力与超强能力进入职业领域,进而争取独立的经济地位与女性尊严的代表性人物。

民国新女子

邓季惺,原名邓友兰,1907年出生于四川。邓家算是中国最早的民族资产阶级:她的祖父邓徽绩1891年到日本买了一个洋火厂到中国,建立了四川第一家近代工厂——“森昌泰”火柴厂;她的父亲邓孝然曾创办过煤矿、织布、造纸等实业,还当过中国银行成都支行行长。

邓季惺所具有的强烈女性意识,与其母亲吴婉不无关系。吴婉早年肄业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来在重庆创办了第一所女子学堂。

她婚后一连生育了9个孩子,因此丧失了外出工作的机会。为此,她一生都对丈夫心存怨气。在吴婉看来,女子要想摆脱受压迫的命运,就必须有知识,有独立的财产权,这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前卫的理论。

也正是这位母亲,趁丈夫出川之机,让女儿离开家乡、投考重庆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当时,卢作孚、恽代英、张闻天、肖楚女都曾在重庆二女师教过书,他们宣扬的民主进步理论,给邓季惺带来了一生的影响。

早在20年代,四川一些受新思潮影响的一批青年人,纷纷离开故乡到比较开放的沿海城市求学,这群人当中就有16岁的邓季惺。

在上海中国公学读预科时,邓季惺与正在复旦大学新闻系读书的吴竹似相识,两年后,两人结婚。虽然很早就走入婚姻生活,并因为生育中断了她在上海的学业,但是好强的邓季惺并没有中断自己的学习生活。产后她考入了南京女子法政学校,选择法律为自己的专业。

不幸的是,婚后第4年,吴竹似得了肺结核。邓季惺带着三个孩子,陪着丈夫一起到北京养病。邓季惺利用在北平的机会,进入朝阳大学继续自己的学业。创办于1912年的朝阳大学在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

1931年7月,吴竹似在北平去世。24岁的邓季惺带着三个孩子,最大的不到5岁,最小的吴敬琏才一岁多。

她一方面独自拉扯着三个孩子,一方面继续在朝阳大学学习。按照旧习,出殡的时候,几个孩子应该披麻戴孝在出殡的路上一步一磕头。可是邓季惺却说:“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长明(注:幼子吴敬琏因为体弱,过继给一位工人做干儿子,并取名长明,也是‘长命’的意思)年幼体弱,这样做肯定是要把他弄出病来。”

邓季惺身上所具有的不同寻常的勇气和胆识,吸引了另一个人的注意,他便是陈铭德。毕业于北京政法大学的陈铭德也是四川人。他与吴竹似在中央通讯社工作时结为好友,吴竹似去世后,他多次来探望邓季惺和几个年幼的孩子。

因为不满备受束缚的官方通讯社,1929年9月9日,陈铭德、吴竹似与刘正华这三个年轻的新闻工作者,创办了《新民报》。

《新民报》创办之初,仅发行2000份,而且其中很多还是赠送的,每月广告收入不足200元,名副其实的“惨淡经营”。但胸怀大志的陈铭德并不沮丧。

1931年8月,陈铭德与自己的妻子范瑶宾离婚。一年多以后,陈铭德与邓季惺结为连理。对于他俩的联姻,新闻界也传为佳话,戏称“刘备得到了个女诸葛亮”。

加盟《新民报》

1933年夏,邓季惺完成了她在朝阳大学的学习后,通过公务员考试,回南京在司法部工作。但是骨子里有种不安分精神的邓季惺很快就厌倦了衙门里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

此时的她又开始参与妇女运动,和冯玉祥夫人李德全以及曹孟君、谭惕吾、王枫等人成立了“南京妇女文化促进会”,大胆地搞起“女权运动”实验,学开车、练打靶,开风气之先。

她们还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她自己担任所长,负责具体事务。抗战初期,邓季惺又在较少受到空袭的重庆南岸办了一个“七七托儿所”。

邓季惺在司法部工作时间不长索性辞了职,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开始做执业律师。那时,邓季惺经常免费替被虐待或被遗弃的妇女打官司。不仅如此,她还做了新民报《新妇女》周刊的主要撰稿人,并主持《法律问答》专栏。

邓季惺的才干,陈铭德当然一清二楚,所以他很早就竭力相邀自己的妻子一起加入《新民报》。这于情于理,都毫无争议。可是个性独立的邓季惺担心,此时的她到《新民报》工作会被人看成是丈夫的附庸而没有应允。

直到1937年,她靠自己的努力成为被社会认可的妇女运动活动家后,她才正式加盟《新民报》,掌管经营和财务。

《新民报》之前是典型的文人办报风格,一开始就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一切因陋就简,财务混乱。邓季惺一上任,就为报社的财务会计、发行、广告、印刷等业务建立起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

广告方面,要求每天刊登的广告由专人剪贴,每天做报表,财务科根据报表收钱。现金支付的全部入账,拖欠的款项要记债权债务;发行方面,也要每天做日报表,要求现金尽快回笼;物资供应方面,面临抗日战争,纸张供应紧张而报纸销路激增,她就专门派人及时购买所需的纸张和木材,并及时把报纸收入换成美元或黄金,以防贬值。

当时有这样一种夸张的说法:邓季惺精明到报馆里用了几根大头针她都有数。

1937年7月1日,在邓季惺的努力下,报社集资5万元成立了“新民报股份公司”,用今天的眼光看,这是一个标准的现代化的公司制度。

陈铭德由社长改称总经理,邓季惺则出任公司经理。入股董事有国民党各派系的人,也有四川一些民族资产企业的代表人物。这是中国报业史上第一个近于现代化的报业集团。

后来吴敬琏以提倡市场经济闻名,有人开玩笑说,母亲邓季惺是他第一个老师。

《新民报》有独特的办报风格:出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说自己的话,因此吸引了大批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像每一张新报纸一样,《新民报》也经历了创业的艰难。直到陈铭德以重金请来张友鸾并由此形成了一套编辑系统,才开始形成最初的风格,并有了生机。

《新民报》鼎盛时,有“三张一赵”四大台柱——张友鸾、张慧剑、张恨水与赵超构。除此之外,《新民报》还有一个著名女记者——采访部主任浦熙修,新闻界人称“浦二姐”。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们是当时影响甚远的“明星记者”,帮助《新民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

可是就在《新民报》刚刚成立股份公司后不久,战争把一切计划打乱了。1937年“淞沪会战“打响后两天,邓季惺把三个孩子送回四川老家后,她立即返回南京。

《新民报》坚持在南京出报直到11月。南京失陷前,邓季惺通过一切关系,日夜抢运,总算把报社能搬走的东西都搬上了船。

距南京休刊仅49天之后,1938年1月15日,《新民报》重庆版创刊,一个报馆从南京迁到重庆,除去路途的半个来月,筹备期不过一个月,能以如此的高效率出版,在内迁报纸中也是首屈一指,这背后,都离不开邓季惺的努力。

在报社的内容管理上,邓季惺与陈铭德两人彼此扮演不同的角色。

邓季惺的女儿吴敬瑜回忆,陈铭德对报纸编辑和言论一般不加干涉,他一向认为,报纸的兴盛发展,是通过积聚人才来实现的。对他来说,这份报纸就是他自己经营的一个小产业,当报纸的言论或报道触犯了当时的政府当局,陈铭德习惯通过个人关系去“磕头作揖”找“有影响的人”寻求解决之道。

邓季惺则正相反,她更多地靠规章制度解决问题——吴敬琏后来有这样一句评价:母亲比父亲更“现代化”,虽然她说话慢条斯理,但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与客气谦卑的陈铭德形成强烈对比。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刚一个月,邓季惺就由重庆迅速飞回南京,准备南京版的复刊。此后,又在上海、北京两个城市筹备。北京是请张恨水来主持的,邓季惺主要负责上海和南京两地。

到第二年的5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在没有任何助手的情况下,恢复了南京社,创立了北平社、上海社,让报社规模翻了一番,达到了事业的巅峰。

后人称赞邓季惺有“法律家的眼光,理财家的手腕,报人的见识,还有一种女人才有的坚韧持久的工作耐力和一般女人没有的遇事果断的魄力”, 这个评价,邓季惺当之无愧。

未竟的事业

邓季惺精明的商业眼光和头脑也令人佩服。抗战之前,南京城北还是一片荒地,后来政府做了规划,银行给贷款,鼓励一些人造房子。

早在1933年,邓季惺就在那里买地,盖了一幢两层的花园洋房,就在现在南京的北京西路附近,取名“鹣庐”。邓季惺把一半留给自己居住,一半用于出租。这幢房子当时还作为中国中产阶级的居住模式样板,接待过美国参观者。

刚到重庆,邓季惺一家住在《新民报》的宿舍里。她听说江北有一块地,又跑到那里盖了一处房子,那时法币天天贬值,她便用所筹资金和报社积累买进黄金美钞保值。

1943年去成都办报时,她在金沙街华西坝的南门桥边修了一所红砖二层小楼。解放初,一家人搬到北京后,邓季惺在南长街买了一块地,与中山公园只有一墙之隔,盖了一幢300多平方米的三层洋楼。

可是邓季惺又全然不是只顾事业、不顾家庭的那一类职业女性。女儿吴敬瑜回忆,虽然母亲很忙,但只要有空,她就抽出时间悉心照料几个孩子的生活。每在报纸上看到一种新菜谱,她回来就学着做给孩子吃,什么番茄汤,菠菜猪肝汤。

作为那个时代的“新女性”,邓季惺对职业女性的矢志追求虽然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显得那么孱弱,但却散发出一种穿过历史尘烟的动人力量。

(作者:李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