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的童年充满着不快乐?

当我知道很多人对家暴的概念如此的无知的时候,我的脸上被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啪!感觉就是这样。当我知道了很多人对家暴的态度的时候,我更是感觉自己像被扇了一连串的耳光,啪啪啪啪!

我从小被家暴,一回到家里就特别压抑,被父亲训斥的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躺着更不是。三天两头一顿胖揍,有的时候揍我还有个由头,有的时候简直莫名其妙。回想起以前的画面,除了委屈和愤懑,我找不到任何父亲教诲的良苦用心和成长的快乐。

具体家暴的过程我就不描述了,我曾经至少两次想过自杀。头撞墙和割腕,但因为太疼都放弃了。幸亏当时我是个意志力不够坚定的孩子,放弃的比较及时,要不然也没有今天我们之间的对话了。

高三的时候,我代表中学去参加市里的一个宣传娘子关旅游的征文活动。和一群热爱写作的孩子,免费出去玩了一整天,大车接送,还有警车开道。感觉自己好有成就感。满心喜悦回到家里,却看到父亲又在打母亲。我上去一拳就把父亲打翻了,他刚要起身,我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这个画面现在想来还很清晰,我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我的感受是,父亲老了,打不过我了。

父亲当时估计也是懵了,还在那发楞的时候,母亲赶紧把我推了出去,使得这一幕家庭冲突得以沿着原来的剧本发展下去。

那一年,是我第一次没在家里过年。

年后,父亲叫我回家,和我坐在一起喝了顿酒。两个月后,我的父亲因为转移性淋巴癌去世。

大学的四年里,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父亲回来了,说他是个特工,为了执行国家的秘密任务而假装死去的。白天醒来要好久才能分得清现实和梦境。

这个就是我亲身体验的家暴的感觉,委屈,愤懑,不知所措,累积到最后也用暴力表达了出来。而家庭暴力对我的影响不仅仅是大学里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四年,还会影响我一辈子。

而在今年的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让我觉得社会层面终于开始正向引导人们对待家暴的态度了。

从2016年3月1日开始,你发现任何一个男人在公众场合殴打女性,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不管他说是他女朋友还是他老婆,法律上已经明确界定出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当我们看到这样的行为的时候,起码应该像看到小偷和抢劫犯一样有个基本的善恶判断。最好立即予以制止,录像或者报警也都可以。当然,如果你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自己也被伤害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另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但在这里就不做表述了。

特别需要注意的一条是,家庭暴力不仅仅指殴打自己的配偶,还包括打孩子。很多家长借着爱的名义对力量不对等的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的时候,应该意识到一点,在《反家暴法》实施的今天,你殴打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因为孩子做错了事,还是因为你想发泄,你都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制定监护人。

你当然会想,借他两个胆子,小兔崽子他敢不认我这老子?我想说,你重点又搞错了,不是他敢不敢的问题,是你配不配的问题。你生下了孩子,只是生理上,血缘上是孩子的父母,但是如果教育的时候没耐心,用打孩子来掩饰你对家庭外部的懦弱,那你真的不配做孩子的父母。

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五年之后,我们每个人在公共场合看到有男性殴打女性都会挺身而出。那么,在家里被家暴了怎么办呢?在一次文化沙龙上,我就这个问题请教了一些女权专家,特别感谢一位义工的帮助,整理了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1、如果报警,由警察直面告诉施暴者行为是错误的;2、出境记录写清楚谁对谁施暴造成了什么结果;3、如果有人受伤害,请帮忙拍照,如有需要开具司法鉴定单;4、如有必要请一定发告诫书;5、如果受害者不愿意离开,请收留她或者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6、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亲属,责令被申请人牵出申请人住所。

如果,谁都想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那么,从今天开始,请不要再借着爱的名义去伤害你所爱的人。你觉得很小的伤害能够给对方带来很大的教育和收获,这个道理是不成立的。如果暴力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不可避免的话,我只希望在使用它的时候要慎重,要对外,而不是对内,否则只能说明自己的懦弱。


文/壹点灵心理咨询师 乔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