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按斩首数授爵的制度不会让秦国爵位的含金量降低吗?

我们常常听说秦孝公采用商鞅变法之后,规定秦国的士兵在对外作战之时每斩获敌军一颗首级,便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而商鞅之法中,秦国的爵位一共才二十级啊,向来以“虎狼之师”著称的秦国士兵,在一场战争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不一定有,但秦孝公到秦始皇百年间数百上千场战争中斩首二十的勇士应该会有吧,难道他们就有资格从普通士兵摇身一变成为彻侯?这是不是太离谱了?秦国按斩敌军首级数量封爵的制度会不会让爵位的含金量降低?下面,国史君(国史通论)就来概述一下商鞅是如何保证秦国爵位的含金量的。

第一,用来晋升爵位的敌军首级不是普通士兵的首级

商鞅变法之后将秦国的爵位共分为二十个等级,最低一级为“公士”,《商君书》中规定在战争中,秦国的士兵“能得爵(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这和我们平时理解的规定是有很大区别的,即商鞅之法规定秦国士兵可以用来晋升爵位的敌国首级不是普通士兵的首级,而是“爵”或“甲”的首级,而爵或甲都是低级贵族的专有称谓。

第二,靠斩敌方首级晋升的爵位只能到第四级“不更”

士兵如果要继续得到更高的爵位,就需要集体立功才行,而集体立功的底线是“净”斩首数达到33个,即秦国士兵斩首数要多于自己的阵亡人数至少三十三人,“不更”及以上爵位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晋升。

第三,秦国法律严苛,降级的可能性很高

首先,爵位可以用来抵罪,也能给家人取消奴隶身份,代价就是把自己获得的爵位再交出去。其次,爵位虽然可以继承,但都是降两级继承的,比如某人是第四级爵位“不更”,他的儿子继承爵位时只能做到第二级“上造”。

另外,在钢铁尚且没有被普遍使用的情况下,冷兵器战争中斩敌方首级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否则秦国军法中绝对不会把门槛定得这么低。商鞅之法向来以严苛著称,他当然不会让秦国士兵轻易得到爵位,要不然怎么才能保证秦国“虎狼之师”的战斗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