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我老家这边,近年来兴起了私下土地转让买卖,而且所有的手续只有私下签订的协议。这种行为在法律的基础是怎么看的,合不合法?
农民私下买卖土地违法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由上可知,农民私下买卖土地违法。
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需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另外,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因《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