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和“丞相”有什么区别?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丞相是重要的官职,可谓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如在三国这一历史阶段,诸葛亮、曹操的两位丞相都掌握各自朝廷的大权。

正是因为丞相的权力过大,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正式废除了丞相这一官职。不过,对于重要文臣,很多人以“宰相”来称呼,比如明朝大臣张居正,就被后世誉为“明朝第一宰相”。

“宰相”和“丞相”究竟有什么区别?

宰相

宰相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官员的一种通称或俗称,并非具体的官名(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史传商代有伊尹为相,周代周公为太宰,皆为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官员,太宰与相就合称为宰相。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宰相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汉代的丞相可以称之为宰相,很长时间就是一个人,魏晋南北朝的录尚书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长官,甚至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官员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辽朝早期设北、南面官,有所谓北宰相、南宰相,有学者认为是可汗之下统帅部族的首领,非宰辅性质,存疑。

丞相

丞相与宰相不同,丞相是正式的官名,先秦时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朝建立之后,正式设置丞相。西汉建立,承袭秦制,设置有丞相,至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这段时间有220年,是历史上丞相这一官职设置最久的时期。自哀帝至东汉建安十三年(208)这200余年间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复设并任丞相,但时间很短。魏晋南北朝370年间,除东晋初年、北朝较短时间外,不设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时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朝于中书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废丞相的1600年间,丞相的设置断断续续,作为官名的丞相在历史上存在时间并不长。

秦汉时期尚无官品制度,因此秦汉的丞相没有官品,但丞相是百官之长,其官阶是最高的,当时的官阶是用秩俸来显示的,丞相的秩俸号称万石。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官人法制度为每个官职设计了任用的资品要求,任官所需要的资品被人们称之为官品,丞相官品为一品,它的意思是丞相需要由最优秀的人来担任。梁武帝改革,为官品加注,“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这样官品就有了官阶的含义,一品官,就是国家组织中最高的官。唐代的左、右丞相是由尚书左、右仆射改置的,所以其官品从原来的官品。唐代的左、右仆射官品为从二品,左、右丞相的官品也就是从二品。宋代的左、右丞相也是由尚书左、右仆射改置的。南宋乾道8年之前,尚书左、右仆射官品为从一品,改为左、右丞相之后,代替了原来三省长官的地位,官品上升到正一品。元代的丞相官品亦为一品 。

演变

《通志》、《通典》乃至《文献通考》里面都说:“黄帝置六相。尧有十六相。殷汤有左右相。周成王有左右相。”这些都不可信。“相”作为“高级助手”的意思乃至春秋左右才出现,黄帝他们不可能提前知道。

但相国与“丞相”一职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出土文物(秦国东陵器物)上刻有金文: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这证明相国与丞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官职,而且是同时并存的,而且相国地位高于丞相。《史记》中也记载了汉相国和汉丞相是同时并存的职务,而且汉相国地位高于汉丞相。此外,汉初的各个诸侯国也都同时设有相国和丞相职务,例如燕王臧荼的燕相国温疥和燕丞相昭涉掉尾。另外,相国在同一时间只能有1个。丞相在同一时间可以有多个,

最早的丞相,有史可考的,是出现在秦悼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史记·秦本纪》说:秦武王二年,“初置丞相,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史记·樗里疾甘茂列传》中也有记载:“武王立……以樗里子、甘茂为左右丞相”。秦悼武王,在历史上非常出名,出名原因不是因为生得伟大,而是因为他死得奇特,他就是跟人打赌,结果举鼎累得双目出血、绝胫而死的傻大个儿。可他在正事上绝对不傻,任命的俩丞相可是鼎鼎大名,右丞相樗里疾,可能大家没有听过,“智囊”大家知道吧?这个词的起源,就是秦国人称赞樗里疾的,可见其人之聪明;甘茂,大家从小就听说,“十二岁拜丞相”的甘罗,甘茂是甘罗的祖父,自然也不是小角色。

《汉书》中记载如下:“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但是出土文物证明这个记载是错误的。

其后丞相这个职位就存在了,中间也曾改名,比如“大司徒”、“司徒”、“大丞相”、“宰相”、“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枢密使”、“知政事”等等,也时废时设,中间的变更太多。但大部分时间内,这个职位还是存在的。

丞相一职在中央政权里的彻底废除,是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丞相之职,建议权归六部,决定权归皇帝。而最后的三位丞相是李善长、胡惟庸、汪广洋。为丞相这一制度殉葬的是这最后的三位丞相以及与之有关联的几万人:原丞相李善长,在十年后(1390年)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连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律处死;左丞相胡惟庸,以谋反罪被处死,株连杀戮者达三万余人,前后延续达十年之久;右丞相汪广洋,也因为与胡惟庸案有牵连,在流放途中被诛杀。

所以有人说,丞相这一制度的开局是个喜剧,而结尾却是一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