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吃空饷和喝兵血,在古代农业社会养个脱产部队耗费有多大?

这个题目叫做,在古代成立一支全脱产的军队成本。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

1、古代是多古?

2、全脱产是什么概念?

3、要包括哪些成本?

这三个问题的范围不同,则我们用来估计的范围就不同。咱家太古代的部分也不懂,对唐代和宋代略有了解,因此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理解。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在很多方面继承了南北朝时期发展的脉络,同时也孕育着重要的发展因素,为我国的历史进入下一个历史高峰,提供了很多的基础。

具体到军队制度上而言,北朝的府兵制度进入隋、唐之后,逐步弱化了兵役作为普遍缴纳的力役的一面,对职业化和国家化的一面则越来越强调。某种程度上来说,唐代前期的兵制变化,是我国秦汉以来的(义务)兵制变化的最终完成。

任何军事体制,都是以政治体制为基础的,而政治体制,则是以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以及劳动生产的财富分配模式为基础的。

由于中唐以来,均田制的逐步崩溃,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府兵制度也越发无法维持。基于土地分配的义务兵役制基本垮台了,在之后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新的体制,则是伴随着土地自由交易的现象,国家放弃对土地占有方式的直接控制之后(“不抑兼并”),以直接的经济力量投入到军事组织中,以个人的劳动力为基础,编组成为军队。此即自唐中晚期至于北宋初期逐步确立起来的雇佣制。

之后,虽然意图重新恢复府兵的动议,乃至类似的举措常有出现,但无一例外的最终都变为了雇佣制。例如北宋时在北方地区推行的 “弓箭手”体制,明代初期建立的卫所制等等。

正因为我国历史上存在这样一个军队组织形式和财政供给体制的变化,所以我们到底应该在哪个时期来进行这样的估算,是一件非常值得斟酌的事情。

其次,我们应该如何去定义全脱产。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唐代的府兵制下,府兵要负担自己的装备和口粮,因此是无法做到全脱产的。而五代到两宋的雇佣制下,虽然军人作为一种职业,具有理论上的脱产性质。但由于还保留了地方属性的厢军这种劳役部队,以及军队中必要的武器生产和修补等工作,是否需要将这部分剥离出来,只考虑作战部队,还是分类进行考虑,也是要斟酌考虑的内容。

第三,组成一支军队,除开军人的衣食住行之外,军人家属和开支是否应该包括入内?由于雇佣制下的军人没有土地,需要国家来帮助他们赡养家属,因此这部分开支似乎是应该包括在内的。此外,对营房、武器、军器、马匹等资产的投入,应该采取什么原则来计算?是计算一次性投入还是据发生而计算?财政周期是按年,还是按其他?这就直接决定我们所需要搜集的史料的范围。

我们必须对这三个方面都确定一个标准,我们才能做一个比较恰当的估算。

当然,咱家对宋代比较熟悉,如果咱家来算,肯定是要按宋代来算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宋代商品经济较前代更为发达,文献记载相对更丰富,因此来进行估算比前代更方便。

当然,如果有比较熟悉明代乃至清代的同志来进行一个基本估算的话,那就更好了。

下面是我们拟定准备用来参考的军队编制相关数字的表:

衣:

宋代军服(非铠甲)由国家来统一发放,并根据兵种和番号的不同,军服也有细节上的差异。

例如,根据番号的区别,不同番号的部队有如下规定:

捧日、天武、拱圣、骁骑、宁朔、龙猛、神勇、飞猛、宣武、虎翼、卫圣等番号的部队,服绯绸衫;

渤海神卫、捧节床子弩雄武、飞山等番号的部队,服紫绸衫;

吐浑员寮直、龙卫、云骑、武骑、龙卫带甲剩员,穿紫紽衫。

所有番号的部队皆有绯小绫卓画带、甲背子一件。

殿前诸班直、马军诸班、殿前左右班、内殿直散员、散指挥、金枪东西班、钧容直等番号皆服锦袄背子,给涂金银束带、银鞍勒,谓之仪注。

此外,根据春冬季发放的衣着,有固定搭配的春衣七事、冬衣六事,也根据骑兵和步兵有所区别。

这些军服,都是要按固定日期予以发放的。可能最初是给予成衣,后随着时间发展,改为给予军人衣服的面料和辅料,再给予少量的人工费,由军人家属缝制成衣,供日常使用。

根据军人所处的阶级不同,三衙的高级军官可以领到白绸三十匹,普通军士(含剩员)则只能领到比较低劣的绸或者绢五匹。

一般而言,一个中等的禁军士兵,其理论上应能领到的是绸绢六匹+绵一十二两+人工费三千。

食:

接下来我们看看食的部分。

这里的食,其实不仅仅是食物。因为宋代实行的是雇佣制,因此国家在口粮之外,还要给予军人经济报酬。因此我们我们要从工资收入和口粮两个部分来估算。

我们先看工资。

军人的工资,北宋和南宋情况不同。北宋时期多发铜铁钱,南宋时期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发工资多给纸币。由于南宋时期的剧烈通货膨胀,南宋时所发的纸币虽然面值上较多,但实际购买力是比面值低很多的。

北宋时期,禁军的高级军官,因为所带的虚衔的不同(从遥郡团练使到遥郡刺史等),可以拿到每个月50贯到100贯的高工资。各番号中高级的军官,如都虞候、都指挥使等,根据各个番号的等级不同,也能拿到从15贯到30贯的工资。但低级军官和普通士兵之间的差距则很小。

宋初规定,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四个番号,为上禁军,也就是俗称的“上四军”。这四个番号中的士兵可以拿到1贯的月工资。除这四个番号之外的其他禁军部队,则是中禁军或者下禁军。中下禁军的工资等级,从300文到700文不等。

也就是说,从上禁军到下禁军,工资等级大致有1贯、700文、500文、400文、300文五个等级。因为上四军人数比较少,因此可以认为,大部分作战部队的军人,最高能拿到700文,一般只能拿到4-500文左右。

南宋时期情况比较复杂。南宋虽然军队等级有所明确,新设立的作战部队“驻屯大军”代替了禁军。但由于其前期发放铜钱,后期发放纸币,军人的实际待遇其实是下降的。;例如,宋孝宗时期,曾明确规定,根据军队组织形式的不同,发放的工资有两钱三银五会和三钱四银三会的不同搭配比例。

其中,两钱指工资两成发放现钱(一般是铜钱,川陕地区可能发放铁钱),三银是指三成发放白银,五会则是五成发会子(纸币),总体来说,是钱会各半。但这里又有计较,因为当时还没有美洲白银的大量涌入,我国的白银存量相对明代为少。因此这里的白银其实也并不全部真的发放为白银,而是部分发放一种以白银为本位的纸币,面值从一钱银到一两不等。

由于南宋时期的通货膨胀及其严重,因此单独看工资虽然可能与北宋相差不多,但由于至少一半换为纸币,因此购买力是明显不如北宋时期的。

然后我们看粮食。

宋代军人所能获得的粮食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口食米,一个是月粮。口食米是驻扎在野外或者外出作战时期的口粮,这种口粮不发放给个人,而是集体寄存在军中一同食用。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口食米从两升到三升不等,也有发放更多的。

但在宋代,一般估算后勤需求,都以两升为标准,即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所记载的日食两升。

月粮则是平时发放给军人和家属的工资和口粮。北宋时期的高级军官,除开100贯的高工资之外,还另外给予每个月50斛的米(小米或大米)。稍低一点的中高级军官,则有每个月25斛。一般的士兵,最低给予大约一个月2石(斛)的月粮。

通常来讲,月给钱在500等级的中等禁军,每个月应得的月粮应有两石五斗。月给钱在400和300的,大约只有两石或者略高。

南宋时期,军人所能获得的月粮是明显减少了的。我们以南宋初期管理较严,发放比较标准的神武后军(岳飞部)为例分析。

岳飞在绍兴三年,总兵力约23000人,每个月花123000贯的现钱,14500石的米。在绍兴十年,总兵力约100000人,每个月花560000贯的现钱,70000石的米。

平均算下来,养兵费用在口粮上,是明显比北宋少了很多的。

对比一下“中兴名将”刘光世部。其部最多的时候兵力约56000人,后比较固定在52000-53000人左右。他每个月需要现钱267000贯,各种粮食33900石左右。其部的耗费大致是岳飞部的一半。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粮食是脱壳的米。但由于储存或者有意识的克扣,在具体发放的时候,往往掺杂有很多腐败变质的。在澶渊之役中,率领八万重兵能“不动如山”的“名将”王超的儿子,颇有军事头脑的王德用在主兵定州的时候,因为给军人发放的粮食是八成白米,两成腐败的黑米,结果还获得了军人的拥护。

本文作者:经略幽燕我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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