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都有哪些陷阱?

近期二手房市场火热,随之而来的是围绕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究竟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哪些纠纷,都有哪些陷阱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

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具有什么义务?

房屋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9.延迟办理产权证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

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家和顾问为您整理了如上处理方法,各位可以作为参考来实际解决自己的问题。要是无法顺利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咨询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来协助您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