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如何智慧的“救母”

2016年3月24日,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刺死辱母者》,拉开了近年来较为罕见的“单篇百万级跟帖评论”序幕。

“辱母”这一报道细节,让社会各界舆论在“平衡法理情方显司法的温度”上,形成了近年来个案中罕见的强烈共识。而“现象级关注”的背后,官方的“现象级回应”,也对司法与舆论当互相尊重,再度作出探索。从舆情量级和走势来看,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山东辱母杀人案在自媒体上的舆情热度,已达北京和颐酒店事件、近期广东雷文峰事件的一半左右。截至3月26日近22时,相关网络媒体报道达到3972篇,纸媒12篇,APP文章366篇,论坛博客合计1366篇,微博4702条,微信文章2352篇(上述均不含二次转发)。

伴随官方回应与二审动态,在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上诉一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二审法庭履行职务,整个庭审过程历时十余小时。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于欢杀人细节回顾: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通过梳理判决、采访有关法律人士发现,血案之由是母亲苏银霞的债务纠纷:苏银霞此前曾为维持公司生产,借了100万元高利贷,月利息10%,但无力偿还。在2016年4月14日,从下午4点到晚上10点血案发生的的6个小时里,于欢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母子走到哪儿,催债者跟到哪儿,连去吃饭也被跟随、看守;后来,母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纠纷再一次延续。23岁的于欢,在经历6小时的煎熬后,拿起水果刀,刺向纠缠许久的催债者。这些“不速之客”最终1死3伤,于欢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聊城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于欢案”随着二审的结束,真实的细节已经还原,事实已经清楚,已无异议。从中我们需要吸取的经验教训是什么,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遇到类似事件如何智慧的去运用,既能“救母”,又能保全自己,不使自己落入困境之中。这是我们必须要深思的问题。

现在的“杀人偿命”并不是以往传统的杀人必须偿命,但是一旦杀人,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从此案中也可以看到,杀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谁出面也救不了的事实。

1、关于“孝”的问题。传统的“孝道”,并不是教人做事不讲原则,蛮干。对于“孝”,方法有很多。就拿于欢案件来说,对于母亲的“受辱”。

一是第一时间报警,由警察处理。于欢案中出现了某个警察不作为的情况,这是某个警察的个人行为,不代表整个公安部门的整体形象和做事风格,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相信警察,一定要报警处理。

二是当于欢面对面前的11个男人,感到无力对抗时,可以站出来替母“受辱”,这也是对母亲的一种“孝道”。人在感到硬拼吃亏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忍一下。比如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韩信,因小时候父母早亡,长期受人欺负,在一次自己面对多人欺侮,感到没有对抗能力的情况下,暂时忍下了“肟下之辱”,成就了“汉初三杰”。也就是说,暂时的“忍”不代表是“懦夫”行为,只是说此时的条件暂时不成熟,能力达不到,等条件成熟时,再找机会解决。

三是保存生命,收集证据,事后去法院起诉,要相信法官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信法律的严肃性,法官严谨的办案风格。

四是在对方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一定不要主动拿刀捅人,一旦主动捅人,就从“受害人”变成了“加害人”。此案中,很明显,对方虽然有一些动作出现,但是并没有危及于欢生命的动作出现。年轻人的血气方刚、蛮干,只能使事情越弄越糟。这种行为不仅没救了母亲,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2、关于“高利贷”问题。高利贷属于非法的“地下钱庄”,是以营利为目的。对于高利贷,事先要考虑好,能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千万不能碰。人在需要钱时,可以想其他办法,走其他的渠道解决。比如找亲朋借,通过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金额也不理想,这也是一些人遇到钱问题时,首先想到找高利贷的一个原因)。此案中涉及的母亲苏银霞,做为企业法人,对于高利贷,是有一定风险意识的。但是最终还是超出了她所预想的结果。

3、关于“催债人”,这些是负责找当事人催债还钱的。在催债的过程中,他们会使用很多方法,比如非法拘禁、骚扰当事人亲朋,甚至包括当事人老家的村干部和村民。他们的行为非常令人反感和讨厌。但是话又说回来,对于他们涉嫌犯罪的,既使是“十恶不赦”,他们的生命权也不由个人裁决,个人不能私自解决,要交执法部门去处理,由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此案中,可以说,于欢是最大的受害者。母亲跟催债公司的链接,引出了一系列问题,导致了最终的结果。个别警察处理的不当、催债公司个别人的下流行为,使年轻的于欢产生了害怕、恐惧心理。由此,葬送了一个年轻人的未来,非常可惜。

对于我们大家,于欢案给我们的启示:要从此案中吸取经验教训,当遇到类似问题时,先冷静、理性的去分析真相背后的原因,然后找出问题所在,智慧的去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