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习小传 : 不花一分钱,玩转听说

我是夏鹏。

2005 年,当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在英国拿到了世界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也是全球第二个华人冠军,同年再赴英国,受到菲利普亲王的接见。接下来毕业、进入新东方并一路成为新东方集团战略规划总监。之后成立自己的品牌,获得数千万美金融资……我的这些年,像是经历了许多人的一生。

而我并非出身富贵,我常常会想起在贵州山沟里的童年。有人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如果我的人生逆袭之路有稍许借鉴与价值,我愿意将所有干货从头说起,我是如何依凭英语,成就了我的人生。

我的早期英语启蒙,要特别感谢何迅老师。我现在仍然和他时不时在微信上聊一下。何迅老师每次给我发的文字都是半文半白,开头总是见信如唔,我也就此改成他为迅公。迅公当年在贵阳开班授课,完全是粗放经营,一个班级里,各个年龄段的小孩,五六十人一个班是常有的事情,课堂纪律算是良好,迅公一人在讲台上领读课文,台下学生随而和之,书声琅琅,其乐融融。朗读,是我认为学英语的最经济的方式。

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全国各英语系多出来一个研究方向,谓之二语习得。此专业的确对语言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提出了很多深刻的理论,也将英语教学的效果做了定量的分析。如果要是把英语学习当成一门科学,二语习得的诸多研究是有指导意义的,但如果我们仅仅是把英语学习当成就是英语学习,只定性,不定量,不是科学,只是描述的话,倒也不必如此刻板。所以,我在这里说的“朗读是学英语最经济的方式”这个命题本就是我自己的个人体会,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迅公带朗读,很有特色。随意挑一人,选一段,读。迅公听完,拿出几个单词圈点一番,分析文章要义一二,随后亲自示范。和我同班的同学其实当年都是贵阳最优秀的尖子生,学习认真刻苦,每次上课前都会把文章的单词仔细查阅一番。我也被这样的学习气氛耳濡目染,自然也是把预习工作借助字典仔细完成,词意、音标、例句,在本子抄写的满满当当。但课上被叫起来朗读的时候,仍然做不到迅公一样的举重若轻。遇到提前查阅的生词时,反而读的磕磕绊绊,因为整个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标注音标上,没有闲暇去顾及断句、节奏。几次之后甚至还有了心理阴影,只要看到预习时在生词下标出的音标,下意识的觉得会读错,束缚了自己的手脚。

后来我索性也不提前预习了,上课认真听讲,关键听迅公示范朗读的时候是怎么断句的。朗读断句如果控制的好,基本上文章的大意就不会有问题。查字典、标音标、抄例句这些事情,我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做过,因为我并没有将知识内化,无非是做了字典的誊抄工而已。本子记住了我学过什么,但是我自己记不住。

从此之后,课前预习我只做一件事,自己将文章朗读几遍,不认识的单词也不去查它,凭借前后文字去猜个大概,不会读的单词也就“望文生义”地按照字母的组合随意给它一个读音。上课时打起 120% 的精神,认真标注迅公朗读断句的位置;有些单词自己之前的读音读错了,猛就是一个激灵,记忆的特别深刻,每次上课都有一种“闻过则喜”的心情。

后来将自己的零用钱拿出来买了一个复读机,迅公朗读时,我就按下录音键。从我家去贵阳的路上,单程坐车要 2 个小时,我时常带上耳机,听着刚录下来的迅公的朗读,一来二去,今天讲的课文早就了然于胸了。我们班的课程是早上 10 点正式开始,我一般 8 点半就到了教室。其中有一年,百年英语的教学点迁至贵阳南明河畔的阳明路花鸟市场,我就在市场里带着耳机溜达。没人的地方还随着磁带,放声朗读一番。那个时候还真不知为何此路叫阳明路,现在看来倒是“心能转境”的盎然。

迅公也不留什么笔头的作业,想来他自己改起来我们抄写单词的作业也无趣。我们的课后作业就是将课上的朗读录在磁带里。练习发音,最为关键的要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和标准音之间的差别。在微信没有大行其道之前,很多人是没有听过自己的声音的。虽然也是拿着磁带录音照葫芦画瓢,但最后也只是南郭先生的下场。

朗读课文对于语音的训练效果比单独练习音标与单词要来得有效的多。很多人总觉得自己的发音不好,所以花了很多精力在音标的训练上。殊不知中文和英文发音的最大区别不在音节上,而是音节与音节之间的关系上。中文一字一音,英文却是绵延不断。所以英语读的是否地道,不在音节,而在连读、弱读、异化等语音现象上,而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和语义相关,并非语音相关。音节固然要专门练习,但是最好的方式还是放在段落的朗读中。

朗读也可以提升口语表达的流利度。影响英语流利度的因素很多,但是大概来说无非表达形式与表达内容两类。对于表达形式,英语口语中有大量的chunks(句块)和collocations(搭配)的存在,例如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chunk),或者 top the chart (collocation). 对于以上语言结构的熟记,能够帮助我们以意群为单位而非单词为单位来构造句子,从而提升流利程度。诚然,背诵和反复运用对句块与搭配非常有帮助,但中国古语有云,最好的背诵记忆却是“熟读成诵”,而非机械背诵。迅公不逼我们背课文,但是朗读作业要是能交上去合格,每篇文章读个 30 多遍是很正常的事情。

表达的内容也是朗读可以帮助提升的。读的文章多,自然眼界就宽,说出来的话,也自然有了分量。

迅公很少给我们讲语法,也从来没有让我们抄过单词,更不用提用为了考试做选择题了。这样的教育形式,至少我的感觉是很轻松快乐的。虽然到现在为止,我的英语应试能力还无法企及出神入化之境,但当年在南大英语系中,我作为一个贵州来的学生,在口语、朗读等方面却比东部发达地区的学子有很多优势,这都应该是迅公的教诲所致。

至今我仍旧每日朗读英文,一方面是为了录课,一方面还是兴趣。推荐大家我每日必练的 Jeremy Irons 朗读的 Brideshead Revisited 这套有声书。网上应该有下载。回到文章开头所提及的“最经济”,真是一书,一音频,一手机,无需他物,反复玩味,书中岁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