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制有什么制度缺陷?原来优点才是最致命的

唐朝是在隋末农民起义中建立起来的,李渊父子深知百姓疾苦,轻徭薄赋是其基本赋税原则。建国初期,唐高祖李渊颁布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后来,李世民将租庸调制推行到全国。

对于租庸调的优越性,陆贽在《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中,作了最为精要的论述,曰:

国朝著令,赋役之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庸。……此三道者,皆宗本前哲之规模,参考历代之利害,其取法也远,其立意也深,其敛财也均,其域人也固,其裁规也简,其备虑也周。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天下为家,法制均一,虽欲转徙,莫容其奸。故人无摇心,而事有定制。以之厚生,则不堤防而家业可久;以之成务,则不较阅而众寡可知;以之为理,则法不烦而教化行;以之成赋,则下不困而上用足。

可见,唐朝初期的租庸调制简单易行,可不依靠评定户、清丈土地等,仅需控制好中男和丁男,排除了大多数变化因素,体现出其稳定性。

可是,唐中期以后,租庸调制却逐渐弊坏,统治阶级不得不对之进行变革。主要原因是:

首先,唐中期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使建立在自然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的人丁定额税制,难以适应发展的经济状况,必须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税制。

其次,当时均田制在土地兼并下逐渐走向崩溃,自耕农大量逃亡成为私人大地主的依附农,以及社会财富分配日益不均。

再次,唐中期以后,国家税收日减,加上当时统治阶级已经相当腐败,官僚机构不断膨胀,加之连年不断的战争,急剧地扩大了财政支出。而且藩镇割据已经形成,“封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资治通鉴》)。但是,要维持国家巨额财政支出,必须增加旧税,开征新税,国家税制陷入非常混乱的境地。

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看,租庸调制长期以来没有根据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和实际土地占有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也是租庸调制主要的不合理方面。

也就说,租庸调制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强的稳定性,可以防止负责赋税征缴的官员利用职权随意操作收费标准,可以持续、稳定地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可以说决定了国家基本税收。

然而,这种稳定性,却又是租庸调制最致命的弱点。因为稳定性意味着缺乏灵活性,只有当国家的财政支出较少时,租庸调制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

一旦社会经济态势出现变化,如战争频繁,官僚机构不断膨胀、皇帝昏庸无能等,租庸调制就难以整理混乱的税制,解决国家财政危机,就会导致贫富差距的增大。

到天宝年间,为逃避租庸调的盘剥,农民纷纷逃亡。而战乱又进一步加速租庸调制的消亡,尤其是安史之乱后,租庸调制基本形同虚设。

经安史之乱,唐王朝控制的民户数量已不足200万。也就是说,唐肃宗时期,租庸调征收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租庸调制被两税法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