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会被强拆吗?5种处理方法,看看你家适用哪种?

在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因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是多样的,所以,“一户多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合法的”一户多宅“,比如因继承农村房屋造成的一户多宅;另一种为违法的”一户多宅“,像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一户多宅”有以下5种处理方法:

1、同村转让

如果属于合法的一户多宅,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在征得村里同意后,还可以卖给同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

现在有些地区宅基地资源特别紧张,有些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分不到宅基地,没房住,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如果有人愿意把自家多余的房屋转让给没房的村民,那对于建立和谐社会也是大有裨益的。

2、有偿退出

目前部分地区实行了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如果属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村民可把闲置的宅基地和住房交给村里,从而获取一定的补偿。不过,因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一样,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比如北京城市周边农村宅基地退出就会高于其它地区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

3、盘活利用

以前农村房屋只能让村民自住,但现在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如果属于合法的一户多宅,可盘活利用。

目前国家政策规定,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可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4、强制拆除

现在国家对宅基地的审核越来越严格,国家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如果想私自占地建房基本不可能了,但这种违法行为还是少量存在的。

像前段时间,镇平县对位于平安大道中段恒德燃气东南侧的一处大型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的消息就上了新闻。据了解,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部门执法人员多次巡查制止,责令停工整改,但当事人心存侥幸,拒不配合,与执法人员“躲猫猫”,利用节假日或夜间进行偷建抢建。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很扎心的,一栋建筑面积约4000余平方米的五层小产权房被强制拆除,这代价是惨痛的。

5、有偿使用

在农村,有些房屋缺少建房证件,是因为房屋的建设年代比较久远,当时的建房政策还不够完善造成的。但如果把这些没证件的房子,一律判定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话,似乎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在此次宅基地确权时,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也是采取了分历史阶段处理的方法。

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等情况,有的地区规定,房屋不拆除,但要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而且从目前实施了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的多个地区的情况来看,一般都是采用阶梯式收费方式,面积超得越多,交的有偿使用费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