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级的狂热!解密虎狼秦军到底杀了多少人?

《商君书》载,“(秦)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由此可见秦人对于首级的狂热。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实行军功赐爵制度。如秦人在战斗中斩杀或捕获敌方一名战士, 即可晋爵一级,并相应获得一顷土地和九亩园宅地的报偿,还配给农奴一人,供其役使。秦人也只有获得爵位后,才能在军队或衙门中做官。

有爵位的人犯罪,可以以爵抵罪,还可以用爵为亲属中有奴隶身分的人求得赎免还可以用爵为亲属中有奴隶身份的人求得赎免。军官要想晋升也同样要取得一定数量的首级。如应得爵赏的人如已战死,就由其家里的人来继承爵位。对于咸阳卫戍军来说,首级也是获得爵位的最佳途径。咸阳卫戍军的军士曾在秦王嬴政平定嫪毐叛乱的战斗中,“战咸阳,斩首数百,皆拜爵”。

秦国落实爵赏也极为严肃认真。首先,官员要陈列敌军的首级三天,作为检查和公示。然后由将军提出准确无误的战功和应得的爵赏。如果县衙在落实爵赏时超过三天或发生差错,那就撤去该县的官员。同时秦军对于作战不利的处罚也非常严酷。战斗中退缩不前的人,当场就要处以刺面、割鼻等刑罚。军官阵亡,就加刑于他的部下,部下中只有斩得敌人首级的才能免罪。一伍之中有一人临阵脱逃,临阵脱逃者要在千人大会上被车裂,其余四人都要连坐,只有斩得敌首才能免罪。一支百人的队伍,一次作战中如没能得敌首,队长就要被处死!

从严治军、厚赏与严刑紧密结合,配以强大的动员能力和军事体制,终于让秦国成为一只古典军国主义怪兽,并缔造出一支山东六国无法匹敌的强悍军队。韩非子这样评价秦军对于首级与军功的狂热:“秦人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是故秦军战未尝不胜,攻未尝不取,所挡未尝不破”。战国时代纵横家张仪这样描述:(秦军)左手提着人头,右腋夹着俘虏,勇猛地追击着敌人。

根据对于《史记》记载的统计,自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的一百零九年间,秦国同山东六国大战六十五次,全胜五十八次,斩首一百二十九万级,拔城百四十七座,略地十四郡!因此山东六国对于秦军的评语则最为简练、贴切:“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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