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提倡的“人人平等”,真能解决贫穷吗?

不知怎的,近来读《天朝田亩制度》,笔者常常想起那些年头的“割尾巴”。


▲太平天囯运动,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清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

《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这是我们的史学著作竞相引用的名言,一向被认为是农民革命的伟大理想。

这诚然是不错的。对于缺少土地、啼饥号寒的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农民来说,无疑是向他们展示了一个诱人的美丽的天堂,会激励他们去推翻现存的只给他们带来贫穷和痛苦的社会。

但是,未来社会果真是那么诱人吗?《天朝田亩制度》接着写道:“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


▲《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

这就是说,每家都束缚在土地上,除种地外,还要植桑、养蚕、缝衣,可以养五只母鸡、两头母猪。这里就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家家只养母,不养公,如何交配、繁殖?不能交配、繁殖,如何能生生不已地养下去?第二,如果有一家想多养几只鸡、几头猪怎么办?

对于第一个问题,《天朝田亩制度》没有回答,笔者无从揣想;那第二个问题倒是好解决的。《天朝田亩制度》接着说:“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这里说得很清楚,每家只能留足自己的使用部分,其超额部分,则要无偿“平调”,“归国库”了。

自然,你要是多养了一只鸡、一头猪,也是要“归国库”的。这就是为什么会使笔者想起那些年头的“割尾巴”的原因。虽属比拟不伦,但总不是匪夷所思吧?


▲太平天国国玺

史书上说,太平天国统治地区,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太平军所到之处,地主不是被杀,就是逃亡,无地、少地的农民也就有了土地,自然积极生产。然而史书上又说:《天朝田亩制度》似乎从未实行过,因为它根本行不通。

先不论它那烦琐的平分土地的办法,即以规定每家“五母鸡,二母彘”而论,也不足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不足以造成强大的社会生产力。动不动就“余则归国库”,谁还肯多干呢?

太平天国以“处处平均”相标榜,它之所以规定“余则归国库”,看来也是为了保证“处处平均”,不至于造成贫富分化的“不均”现象。

但是,“处处平均”从来都只是一种幻想,即使在太平天国也没有严格实行过。

就拿吃肉来说吧,太平天国规定:天王每日给肉十斤(天哪!我不知道洪秀全的肚子如何吃得下),依次递减,至总制(相当于知府),每日半斤,总制以下则不给肉。至于鱼,有材料说,只有诸王才可食用。

所以,凡是平均主义盛行的地方,总是伴生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同时也伴生着普遍的贫穷和匮乏。

▌摘自《近代中国:风云时代与风云人物(1840-1919)》,杨天石(著),中国工人出版社授权合作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