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子女可以继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农村,农民有两个重要的财富,一个是承包地,一个是宅基地。很多人都在问,农村土地能不能继承,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一、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关于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不过,承包地的收益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所以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对于有些类型的承包地,如果在承包期内的话,其继承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那么,哪些类型的承包地可继续承包呢?下面我们来看下。

大家都知道,承包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耕地、林地、草地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林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但对于耕地和草地不能继续承包,由集体收回。当然,如果继承人与耕地/草地承包人为同一户,那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因为耕地和草地都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所有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经营权,只要户内还有成员,集体就不能把承包地给收回去。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上文我们就提到了,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也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就不一样了。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而宅基地和房屋是不能分离的,所以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获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因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如果继承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在集体已有另一处宅基地了,那么,继承的房屋是不能翻建、重建的,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关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你了解了吗?有任何关于土地相关疑问,欢迎留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