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拷问:中国人为什么戒不掉野味?

中国人爱吃野味,在全世界都是出名的。

美英国家的法律规定,开车如果撞死野生动物,报警并认定是过失行为后,车主可以判定无罪,但需要自行处理动物尸体。

对于老外来说,处理尸体是一笔不菲的费用;但对于中国人来说,野鹿肉、野猪肉多稀奇啊,还不赶紧扛回家吃掉。

看似合情合理,但深入思考却会得出一个悖论:捕猎食用野生动物,源自蛮荒时代人类的本能。即便进入文明社会后,以游牧为基础的政权也会崇尚捕猎。

中国不同,作为全世界最早进入农耕时代的地区之一,一直有较高的文明程度,按理说,会以食用驯化后的动植物为风尚。但今天的华人世界,为什么会逆其道而行之,以吃野味为荣呢?

No:1壹

事实上,在古代中国,野味确实是地位较低的食物。

《周礼》中,记载了周天子大宴的场景。“士”被赐予一鼎或三鼎,食物配置是豚(小猪)、鱼、腊(腌肉);“大夫”对应的是五鼎,标配了羊、豕(大猪)、肤(切肉)、鱼和腊;“卿”或“诸侯”对应的是七鼎,包括牛、羊、豕、鱼、腊、肠胃(下水)、肤;“天子”才能享用九鼎,包括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新鲜的鱼)、鲜腊(新腌的肉)。

显然,以牛、羊、猪、鱼为代表的贵族宴席上,都是正常生产养殖的家畜。虽然当时“六畜”之外,还有“六兽”和“六禽”,但那些都不能登上正式宴席的餐桌。最多,只是中下阶层在蛋白质摄入不足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或是贵族阶层吃腻普通食物后调剂口味的道具。

这种饮食观,其实伴随了中原王朝千年之久。在后世对边远地区吃野味的记载中,但大多是以猎奇、甚至带着鄙夷的色彩笔墨叙述的。

汉朝的《淮南子》说:“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对长江以南人吃蛇的鄙视溢于言表。

到了唐宋,江南大开发已经基本完毕,江南的经济文化不输中原。这一时期,对吃野味的鄙视向南延伸到了岭南地区。唐朝的《岭表异录》说广东人吃鹦鹉、猫头鹰,简直不可思议。宋朝《岭外代答》中更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言语之中,都是对岭南人粗鄙的不屑。

No:2贰

野味重回主流餐桌,是宋以后的事情。中医,也许是罪魁祸首之一。

唐以前,是中国传统医学百花齐放的时代,经方派、温病派、扶阳派等等和不同的实践,各自有或大或小的理论区别,至于针灸更是百花齐放,似各种武术流派一般。

事实上,唐以前的许多中医理论,都基于临床的经验,甚至有现代医学的佐证,是祖先们临床智慧的结晶。

但宋以后,一个独特的现象出现了——文人参与医学。范仲淹说的 “不为良相,即为良医”,就很能代表这一风气。

文人参与医学有两个可怕的后果,一是中医越来越脱离临床经验,转而寻求哲学支撑,今天仍然流行的中医理论术语,大部分都是宋中叶之后介入。

二是文人本身手无缚鸡之力,外科的介入治疗对他们来说非常困难,而选药、煎汤则简单得多。这就奠定了后世中医重汤方、轻外科的习气。《五十二病方》《伤寒杂病论》这些基于临床的著作被逐渐边缘化,而《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这些基于哲学和汤方的著作则逐渐成为中医最重要的典籍。

自此之后,刮骨疗伤的华佗再也没出现过,取而代之的是无数一副药方治百病的文人。

而作为汤剂的材料,中药的选材当然是越少见、越稀有,治病价值越高。一块猪肉、一条鲫鱼能治病,别说病人不信,文人中医们自己都不信。按照这一逻辑,产自深山老林里的稀有动植物,肯定对某种疾病有奇效。

在这种思维模式的主导下,明清两代,出现了大量野猪肚养胃、蛇胆清火、夜明砂(蝙蝠粪)明目的理论,至今盛行不衰。而基于中医“药食同源”的思想基础,野味也更多地被作为名贵的滋补品,送上了中国人的餐桌。

No:3叁

为野味披上贵族衣裳的,还有满清的入关。

作为文明程度落后的东北渔猎民族,女真的社会发展程度甚至比当时的蒙古还低。猎食野味,是其民族传统。在今天的承德避暑山庄,依然能依稀看见当时的风尚。

而且,满清与蒙元的重要区别是。蒙元政权一直对蒙汉融合是排斥的,而满清则一直力主学习和融合。一方面,康雍乾诸代皇帝,都努力学习汉文、起用汉吏、制定汉规。但另一方面,满清贵族又努力保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并促使汉族学习自身的文化。

比如扎小辫儿,比如吃野味。

至今流传的“水陆八珍”,就是在乾隆朝成型,其中就有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唇、驼峰、猴头、熊掌、凫脯、鹿筋、黄唇胶、豹胎,以及果子狸。

这些,都是满清以吃野味为“珍”,并引领汉族学习的证据。

著于清中叶的《红楼梦》里,描述贾府过年的食物有:“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个,各色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只,野鸡、兔子各二百对,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银霜炭上等选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万斤,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各色干菜一车,外卖粱谷,牲口各项之银共折银二千五百两。外门下孝敬哥儿姐儿玩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野味占到相当的比例。

但仅仅百年前,《三言二拍》中,“白娘子永镇雷峰塔”章回中,过年的餐食却是这样的:“许宣将些碎银子买了一只肥好烧鹅,鲜鱼精肉,嫩鸡果品之类回家来。又买了一尊酒,吩咐养娘丫鬟安排整下。”

由此可见,满清吃野味,对汉文化造成多么大的影响。

- END -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说:“人的存在的根本要点是人超越了动物界,超越了本能的适应性。”

食用驯养成功的动植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表征,也是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

我们不是茹毛饮血的动物,我们是万物之灵。孔夫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训导言犹在耳,尽管因为种种的原因,汉文明在宋以后出现了倒退。但在这个万象更新、国运蓬勃的年代,我们的餐桌理念,也确实到了应该更新迭代的时刻。

文字 |魏水华

头图 |顾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