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援调节费改为差额征收,足协若能把20亿用到刀刃上就更好了!

迈入2020年之际,中国足协发布了2020赛季职业联赛全部新政策,除了令大家关注的非血缘归化球员的报名和上场限制条款外,备受争议的“引援调节费”也终于出现了调整。

那么,何谓“引援调节费”?

顾名思义,就是在引援时缴纳的费用。中国足协在2017年中超联赛中期规定:亏损的中超各俱乐部在引援进转会费超过规定金额(外援4500万人民币,内援2000万人民币)的球员时,必须向足协缴纳同等金额的费用,名曰:引援调节费。

说是对亏损的俱乐部征收,但中超俱乐部有那家是盈利的?此政一出,实际上是大小通吃,全部征收。

这费用有多高?打个比方,比如俱乐部引援花费了6000万人民币,那么还得向足协缴纳6000万人民币的引援调节费。这笔钱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两个半赛季下来,中超各俱乐部大手笔引援不断,结果足协铛铛铛,光收引援调节费就收了大概20亿人民币。

显然,这极不合理。

而这次中国足协对引援调节费作了调整,新政如下:国内球员及外籍球员转会引援调节费费用标准保持不变,调节费征收由全额收取改为差额收取。

由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超出部分收费。但这引援调节费,很可能就收不到了。

为什么?

内援,中超各俱乐部自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能避则避。而外援,足协规定了是外援的薪资标准:最高税后300万欧元!如果算税前,最多也就是500万欧元,这样一来,自然就不会有大牌外援愿意加盟中超。

如此一来,这引援调节费自是无法收起。

从根本上说,这个引援调节费压根不收才是最合理的,尤其是内援部分。但任何改变都不是能一步到位的,在迈入新年之际,中国足协出台的一系列新政还是让人看到了些许希望。

当然,如果再能把20亿用到刀刃上,那自然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