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我做主:避孕与女权

在18-19世纪,科技飞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步入现代历程。避孕,最终从混杂着巫术和传说的技术发展成为一种科学。

和其他科学发现的命运一样,避孕作为一门知识的传播在各地都遭到了打压和封杀,但是最终仍在大众中普及。

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女性对各种权利的强调,“我的肚子我做主”不仅是一句口号,女性取得了越来越多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妓女:被遮蔽的群体

在古代,有一群女人善于总结经验,对于避孕这类事情也非常熟悉,那就是妓女。很多医学家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妓女性行为很多却很少怀孕?在中世纪的萨莱诺医学院中,学生们也经常会提到这个问题。

在研究中,有人提出这样的假设:对于妓女这种职业来说,避孕知识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各种避孕方法很有可能是从妓女圈里流传到民间各阶层的。

16世纪的科隆,有一个有名的老鸨告诉一名叫做伊莎贝丝的妓女:“不会怀孕的,因为你早上喝了药。只要你把药喝下去了,就会好起来的。”遗憾的是,我们并不清楚这具体指的是哪种避孕方法。

科隆的一个犯罪记录中记载,一个名叫托比亚斯?斯戴恩贝克的江湖医生给妓女特琳?科伦“开了一些药……这些药可以使她避免怀孕或者帮助她堕胎”。

中世纪以及近代早期的妓女们使用最多的避孕方法是哪几种呢?这一点很少有资料记载。有资料显示,西班牙妓女通过佩戴护身符避孕,也通过子宫帽或药膏避孕。

然而,当时的避孕知识毕竟有限,在今天看来有些方法也是不科学的,她们当然也会不小心怀孕。1519年,德累斯顿的妓院里两名妓女都生了孩子。另外,如果身体允许的话,怀孕的妓女还会继续谋生,尽管这往往是被禁止的。

技术的革命:避孕套普及

19世纪末,避孕套作为一种避孕方法开始广泛传播,并且至今都广受欢迎。当时,避孕套有各种“同义词”,比如,在相对保守的德国,一度称避孕套为“巴黎人”。开始时,医生推荐人们使用避孕套并不是为了避孕,而是防止性疾病传播。

首次提及“避孕套”的,可以上溯到意大利解剖学家加布里埃?法罗皮亚(1523-1562),他在《论梅毒》中提到一种用布做成的“沙套”,这个沙套在使用前要先用药水浸泡,主要是为了预防梅毒。一直以来,人们都在争论,法罗皮亚是否就是避孕套的发明者。

1986年,人们在英国伯明翰德利城堡遗址的茅坑中发现了一些避孕套,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避孕套。通过这些避孕套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德利城堡烧毁于1646年。使用这些避孕套的应该是那些在那里过夜的皇家士兵。

20世纪50年代,人们在一个英国庄园找到了一箱避孕套。专家们认为,这些避孕套应该是在1780到1810年间生产的。上述两个例子中,避孕套都是用动物材料制成的。

在第二个例子中,还可以知道避孕套的精确尺寸:长度190毫米,直径60毫米,厚度0.38毫米。而在现今的欧盟生产标准中,避孕套的长度则为170毫米。

18世纪的避孕套的使用方法与现代的乳胶产品(20世纪80年代还可以买到羊肠避孕套,但是这种避孕套没法抵抗性病的传播,所以大部分国家禁止人们使用这种避孕套)是不同的。18世纪的避孕套不再是纱布做成的,而是晒干的动物肠,因此在使用前必须先将其浸湿。

19世纪末以及之前的奇形怪状的橡胶避孕套与今天的乳胶避孕套相去甚远。第一批乳胶避孕套于1929年在美国上市,被称为“Dreadnought”,这个英语单词既可以表示厚呢大衣,又可以表示“无敌战舰”,这项新发明在大萧条时期出现,显得别有意味。

几十年前开始,避孕套生产企业开始尝试使用塑料,特别是聚氨酯制造避孕套。1994年,聚氨酯避孕套成功上市。这种避孕套比乳胶避孕套还要薄,但弹性和透气性稍差。

不仅避孕套的生产程序得到了改善,其外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避孕套的可靠性越来越高,但也有些生产商(特别是东欧的)不特别重视避孕套的质量。

当时的一家商品检验基金会调查显示,波兰厂家制造的300个避孕套中, 竟有77个都有洞,这个问题在避孕套的历史上一直存在。

在古代,避孕作为一种知识,其传播有着非常隐秘的路径。它在妓女这一行业内传播,也在男人中间悄悄传播,至于普通女性,往往是沉默的群体,对此讳莫如深。

可见的资料是婚姻指导性书籍。婚姻指导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1850年以前,这一类书籍在英国和美国已经拥有了很多读者。虽然19世纪下半叶一度遭到禁止,但此类书籍的出版率一直非常高。

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是,婚姻指导书籍的目标读者往往被设定为女性,告诉“她该如何做”,仿佛男性已经天然具备了这些知识。这当然体现出在当时社会中女性地位的弱势。

女权运动:“我的肚子属于我”

1929年,德国开姆尼茨地方法院的一个案子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性保健协会的一名代表由于在成员会议上提到了避孕方法而受到起诉,但是后来他获得无罪释放。

法院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法律上规定男女平等,由此可以推导出,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的女性都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子女以及生育多少;另外,很多女性由于过多的生育而损害了美貌与健康,同时缩短了寿命,大部分人认为这是不应当的。”

这大概是法律文书中最早探讨男女在生育上的平等地位,该审判发生于魏玛共和国末期,当时,妇女已经取得选举权。

女性史以及性别史很早就提出,女性解放和避孕是紧密相关的。德国到19、20世纪之交出现人口下降的问题,历史学家认为这和颠覆性的妇女反抗有关。在“性别斗争”中,女性们通过堕胎以及避孕表达对女性权利的要求以及对男权社会的抗议。

19世纪中期,妇女解放运动掀起了第一个高潮,女性要求选举权,以及获得进入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权利。1910年左右则掀起了第二个高峰,除了选举权之外,对生育自主权的掌控呼声也越来越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女性已经获得了参政的权利,但是对于生育,她们依然没有自主权。例如,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女权主义者们试图取消反对堕胎的宪法218条,但是并没有成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参加战争的男人们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上,试图让那些取得了职业独立的女性重新回到家庭,妇女运动由此掀起了第三个高潮。

而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妇女运动,更是除了要求职业上的平等外,还要求取得堕胎的权利以及自由使用避孕产品的权利。

回顾人类的避孕史,会发现女性一直是弱者。从古代把避孕和妓女这一职业过多联系起来,到近代的各种新婚指南,女性都是被动的一方。

对避孕这一行为来说,20世纪才是进步最快的世纪,在很多国家,女性最终取得了几乎和男性平等的生育权。

避孕,从关于身体的知识,最终发展为一种权利。“我的肚子我做主”,避孕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人人可以享有的权利。

(作者:黄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