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星永远别尝试在微博维权?

听我一言,明星永远别尝试在微博维权    

明星需要克制使用自己的话语权,要抵制住那种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借助微博影响力去谋求某种舆论优势的诱惑。

上微博快10年了吧,目睹过无数明星微博维权的翻车现场,都是惨不忍睹,明星基本都是输家,有时即使有理,也会成为舆论输家,“维权”不成反沦为舆论流量猎物。是的,明星维权是大新闻,但,明星维权反转,是更大的新闻,人们更爱看明星翻车。

明星一言一行總能触动流量开关。聪明一点的明星,会识相地把微博当成维持人气的一个平台,把这儿当成塑造人设、分享快乐、跟粉丝嘻嘻哈哈的地方,关注评论转发好,不会当成负面情绪倾销地,不会在情绪化的时候去发微博,不在私事上太多“利用”粉丝。有公共意识的明星,会意识到自己公众人物的身份,会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把自己的微博当成公共平台,利用影响力为公共利益发声,而不是整天喋喋不休于自己那点事。

了解舆论规律的明星,也会知道自己的微博粉丝都是些什么人,了解流量是个什么东西,明白自己几斤几两,不会幼稚地以为自己振臂一呼那些粉丝都应者云集指哪打哪,自己骂谁,粉丝都会跟着骂谁。不会产生“我有那么多粉丝我还怕什么”的帝王幻觉,而知道那个庞大的粉丝数字中很多都把自己当成流量猎物,等着明星出事、倒霉、上热搜、人设崩塌时跟着狠狠踩一脚。

明星也是人,为什么不能在微博上维权,为什么权利被侵犯了就不能在微博上吐槽?难道微博就不讲理就不讲法了吗?不是,因为明星不是一般人,微博的围观和广场效应确实适合维权,但现实是,在这里维权是有“资格”的,这个舆论场适合真正符合网民弱者想象的人维权,而明星离公众的这种“弱者想象”太远了。

公众对微博维权有一种“完美受害者”人设要求,你必须是完美的受害者:天然的弱势身份,现实中没有任何权力,侵权者是一个权力远超自己的人,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维权叙述时必须足够地诚实,最终没什么可能让人眼红的赔偿诉求,不能享受到某种超出普通人维权的利益。——违反了其中任何一点,都会形成情绪逆转。

拿这个标准来衡量,明星维权显然不符合此种“完美受害者”人设,明星的优势身份,在微博上天然处于劣势。微博是一个权力旋转门,对现实带着一种逆反惯性,发生冲突时,现实中越有权势的人,在微博上可能越处于话语劣势。鸡蛋与石头发生相碰,微博网众天然会站在鸡蛋那一边,在公众眼里,明星可能就是一块“石头”。

甚至还有人说,你们明星发一条微博,当地领导就回应了,我们普通人发无数条微博,就不会有人管一一这种维权效果,竟然成为让普通人眼红的明星福利,最终成了明星的错。

当然,明星微博维权总是反转,也跟一些明星不太诚实有关。网民是一个最容不得欺骗的群体,你可以有过错,可以有道德瑕疵,甚至可以渣,但不能说谎。人人都有自媒体的时代,想借助信息不对称去塑造弱者形象煽动情绪的成本是越来越高了,信息一旦对称,很容易被网民打脸,那种反转的义愤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解构力。

可是,人在叙述时有一种本能的诱惑,会朝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叙述,有意无意地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给网络维权埋下巨大的反转隐患。那些维权翻车的明星,多跟这种“不诚实”有很大关系,缺乏事实的叙述能力,陷于情绪之中,那种情绪化表述根本经不起网友的全景审视和另—方的事实挑剔。

听我一言,明星永远不要尝试在微博维权,不是让明星当孙子,也不是让明星受到什么侵犯时都忍着,而是说,明星需要克制使用自己的话语权,要抵制住那种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借助微博影响力去谋求某种舆论优势的诱惑。虽然明星也是人,权利被侵犯了也应该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但自身的微博影响力还是慎用,毕竟别人的话语权跟你是不对等的。如果你不是足够诚实,没有客观叙述事实的能力,拥有正当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问题,没有像很多人那样“路都被堵死,被逼到非微博维权不可”的地步,就不要轻易到微博维权。

切记,切记。

作者:  曹林       

来源:《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