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中的“辱华”形象除了罪恶博士傅满洲,还有谁?

为什么要重谈陈查理    

一九二五年,四十一岁的厄尔·德·比格斯(Earl Derr Biggers)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以侦探陈查理为主角的小说。在此之前,这个美国俄亥俄州小报记者的运气一直不好。虽然毕业于哈佛大学,但是他第一份在《克利夫兰平原报》的工作没干多久就被炒鱿鱼了,编辑认为他喜欢把虚构的东西羼入新闻报道中,可能更适合去写小说。此后比格斯又陆续从事过手稿审读人、戏剧评论员等工作,也写了一些受好评的侦探小说,但对美国文化界都影响不大,直到一九二四年在纽约市立图书馆时偶然看到夏威夷警察张阿平(Chang Apana)打击鸦片走私的新闻,并且由此触发灵感创造出美国大众文化中最著名的华人形象之一 —— 陈查理。

陈查理是个彬彬有礼、年过不惑的胖墩,说着蹩脚的英语,时不时冒出一两句孔子式的格言警句,颟顸又可爱。这个在当时为数不多的正面华人形象一经创作出来就很受欢迎,相继出现以他为主角的小说六部,电影更是将近五十部。一九三一年福克斯公司的《陈查理续集》(Charlie Chan Carries On)大获成功,使之成为美国几乎家喻户晓的人物。陈查理电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引入中国后也同样广受好评,连鲁迅和许广平也经常去上海各影院观赏这些电影。饰演陈的原籍瑞典的演员威尔纳·欧兰(Warner Oland)在一九三六年访问中国时,当地报纸的标题是《中国大侦探到达上海》。

陈查理作为经久不衰的大众文化形象,在晚近学术界却不那么受欢迎,他被视为东方主义的一个显影:和罪恶博士傅满洲一样,他不过是刻板化华人的另一面。许多用心良苦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便力主将陈查理从美国通俗文化中清除出去。这也就是为什么近二三十年来陈查理逐渐从大众文化中销声匿迹,成为一种准“政治正确”的文化禁忌的原因。

不过,最近华裔学者黄运特的著作《神探陈查理不为人知的故事》(Charlie Chan:The Untold Story of the Honorable Detective and His Rendezvous with American History)却提供了重新理解陈查理的可能性。这本二○一○年八月出版的新书,短短几个月便再版四次,《纽约时报》、《纽约书评》、NPR电台等重要媒体都做了专门报道,黄运特也因此在全美各地不断巡回讲演,成为近期美国主流文化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

黄运特糅合侦探小说和主流文化历史的笔法,勾勒陈查理的前世今生,探讨移民历史,文字灵动,议论风生,触动了许多在“二战”前后长大的美国观众的怀旧心理。然而,重谈陈查理并不在于迎合怀旧之情。这本书对于我们反思今天的美国社会、华人在美国的地位,以及美国学术界的规范,都有一定的启迪作用。而美国主流媒体对该书的众多评论却较少触及这些方面,很值得细细梳理一番。黄运特在中国长大,大学毕业才到美国打拼,能在当代美国大众中引起如此反响,说明了中国赴美的新移民在族裔和文化问题上的独特视角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

吊诡的是,陈查理在好莱坞走红的时候也正是美国排华排外的移民立法达到高峰的时候。一九二四年著名的约翰逊—里德法案(Johnson-Reed Act)对亚洲所有地区的移民都加以禁止。华人早在一八八二年就被排华法案挡在美国门外,一九二四年的法令将排华时期延续至一九四三年。美国法律对华人及其他亚裔人的排斥反映的是白人对自己经济文化地位的一种焦虑。但这种拒斥却与陈查理的走红并行不悖,一般对这个矛盾的解释有两种。一种说法认为,陈查理这样比较驯顺勤恳的华裔形象其实是美国文化对其内部的非白人族群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移民限制并不能改变亚裔及其他少数族裔社群已经在美国国内生根立足的事实,因此将少数群体的某些成分进行美化,既能控制其对白人的反抗情绪,也能借此遮盖美国深刻的种族主义矛盾。而且,将亚裔刻画为已经在美国社会证明了自己价值的一群人也婉转地起到了为美国社会制度开脱的作用,无形中将某些不太“成功”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人,所面对的贫穷、犯罪率高等问题归结为种族素质的原因。另一种说法是从后殖民理论中推演出来,认为白人对少数族裔的感情里同时具有排斥和将其同化的欲望,而这里的同化又不是完全的接纳,而是一种有限度的容忍。按这种说法,排斥和有限接纳的矛盾两方分别体现在傅满洲和陈查理这两个人物形象中。傅满洲是“黄祸”理论的化身,而陈查理则是“模范少数族裔”的代表。这两种解释方法都无疑具有其正确性,其共同点就是将美国主流社会对亚裔的仇视和推崇看成是一个现象的两个方面,认为跨种族的友爱不是超越于种族主义之上的,反而只是对种族间互相恐惧和疏离的一种变相的遮盖或体现。换句话说,就是美国种族主义有两张面孔,一张是憎恨恐惧,一张是有条件的爱。

以上这些分析近二十多年来在美国学界一直比较流行,也已经被不少中国研究美国文学的同人所沿用。然而,在今天看来这些理论并不太令人满意。根据这些理论的逻辑,陈查理仅仅是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及冷战初期自我定位的一种需要,是美国各民族和谐神话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但是,美国观众对陈查理的喜爱真的只是一种无意识的伪善吗?而身为作者的黄运特本身就是陈查理迷,难道就因此成了自我东方主义的典范?我本人第一次看陈查理的电影也是在美国读博的时候,记得当时从Netflix(一个租借网站)借来一部Sidney Toler主演的《陈查理在情报局》(Charlie Chan in The Secret Service),一看便着迷了,忍不住随着剧情起伏和陈查理的连珠妙语而笑个不停。这些观众反应,用现有的大众文化批评分析方法很难得到让人满意的解释。如果陈查理只是一种美国国家主义的工具,文化就沦为了政治工具,其娱乐性也就成了掩盖其形态作用的一种糖衣而已。这种糖衣主义将文化作品在读者感情上所起的作用从属于其政治意义,表现的其实是对文化的“政治意义”的一种狭隘的理解。黄运特的著作对我们超越糖衣主义的思维方式是有很多启发的。

陈查理有一些妙趣横生的言语,就是把一些人尽皆知的平庸道理用很有意思的语言说出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语言形式上的创造力。“The wise elephant does not seek to ape the butterfly”(聪明的大象不会想去模仿蝴蝶飞),“Hasty deduction, like ancient egg, look good from outside”(草率的推论就像陈年的鸡蛋,表面看上去是好的),“Tongue often hang man quicker than rope”(舌头比绳子更容易吊死一个人),“Truth,like football--receive many kicks before reaching goal“(真理就像是足球,总要被踢好几下才能进门)??这些说法的英语原文都缺少一些必要的语法成分,尤其是英语名词前必须用的冠词,从而使整个表述带有洋泾浜的意味,中文翻译并不能完全复原这种微妙的美学韵味。中国电影电视剧中也常有模仿外国人说中文的口音和语法而编造出来一种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类似杂交语言,而“陈查理专用语”正好是这种做法在美国文化中的影像。

这样的幽默在美国通俗文化中比比皆是。美国脱口秀表演和情景喜剧的经典段落经常包含对来自各国移民的不正规英语的模仿和调侃。著名亚裔脱口秀大师Margaret Chow和Dat Phan(分别为韩裔和越南裔)等就经常从父母辈对英语的创造性误读中汲取灵感来创造自己的经典段子。美国观众对移民英语发出的笑声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幽默理论的角度来讲,移民英语符合幽默产生的最重要的一种定律,即“反差”定律。普通标准的英语在移民口里突然变了形,但是变形之后的语言却比普通英语更加生动有趣,两者的反差在听众的大脑中被快速处理后便产生了一种滑稽的感觉。这种笑声在美国这个移民国家中大部分是善意的,起到的是彰显各族裔之间共通性的作用。因而我们看待陈查理这个形象,就不能单从他如何塑造中国人形象的这个问题上来分析,更要从其所用语言在美国语境中所起到的作用上来看,对陈查理从内容和语言形式上进行双重理解。这一点,对于许多美国移民来说,很容易领会。曾有观众在NPR的访谈中回忆说他本人是意大利裔,陈查理的影视作品刚出来时,他就向自己英语不标准的父母推荐,让他们也能从陈查理形象中得到一点对自己移民一代的肯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陈查理已经超越了华裔这个范畴,成为美国移民都能认同的一个经典美国形象。

由于没有看到陈查理在美国文化中的这样一个跨族裔交流作用,不少人认为讨人喜欢的华人形象和惹人厌恶的“黄祸”不过是一体两面,都是美国维护国家形象不可缺少的文化手段。后者迎合的是白人中心论,而前者所构建的美国是一个文化熔炉的形象。赵建秀(Frank Chin)很早就提出了关于“种族主义之爱”的说法,认为对少数族裔的爱只是对种族主义的一种掩盖和延伸。具体到陈查理这个个例来说,被诙谐轻松的外表所遮盖的是作者比格斯与好莱坞制作人对东方人的极其无知和程式化的刻画。更有甚者,大银幕上陈查理的扮演者是清一色的白人,显示了好莱坞在种族问题上极其深刻的保守主义。华人演员向来不少,但好莱坞一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都因为怕影响票房而在不成文的规定中不让有色人种做主演或在银幕上与白人演员演绎情爱。受这些舆论影响,陈查理便由正义的化身变成了禁忌的污名,从此难见天日。福克斯电影有线台本欲在二○○三年举办一个陈查理回顾展,但在三个亚裔组织的压力下取消了这一计划,并发布声明表示不再播放陈查理电影系列。陈查理在少数族裔激进人士中所激发的愤慨很让人理解,但就这么简单地“封杀”,却是对美国文化多样性的一种抹杀,对倡导进步文化有害无益。

黄运特著作中隐含的最重要的见解即在于对“种族主义之爱”的重新阐释。种族主义之爱固然是十分有限和虚伪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纵容仇恨对抗或互相漠视。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他一向是有共识的。我们的背景相似,都是在大学毕业后到美国攻读英语博士,然后在美国大学里教授美国文学,所以我们对美国学界,尤其是文学文化批评界,都有一种时而在内、时而在外的双重视野。这一点与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研究少数族裔文化的学者不一样。而美国政治上最激进的人士一般把大学校园看成是自己的根据地,在言论自由的保护下对美国文化政治主流的各种力量提出异议,因此我们对学界的看法实际上也包含了对美国政治激进派的看法。

重提陈查理,是因为文化批评家对通俗文化热点不能仅仅采取一种义愤填膺的批判态度。那其实很容易做到,困难的是如何从热点中找到具有建设性的意义,并将大众向着积极的方向上引导。批评家的深邃不仅在于挖掘文化现象中大众所见不到的黑暗面,更重要的是看到其内在的自我救赎的可能性。陈查理满嘴不标准的英语一向被其反对者所诟病,在美的许多华裔对这种语言上的滑稽都有种被冒犯的敏感。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说英文不规范,但却充满了一种“混血的”想象力,大众对他的喜爱也证明了他语言上的喜剧魅力。当人们对陈查理的不中不洋的警句发出会心的微笑时,这个笑声中无可避免有戏谑的成分,但同时也有一种对异化的美国语言和各族移民的欣赏和接纳。

书评人Stefan Kanfer在《城市季刊》(City Journal)评价说,黄运特对于陈查理形象的评价是“宽容而精确”的,使读者得以重温在多元文化理念盛行之前还未被“文化正确性”政治所垄断的美国通俗文化。《纽约时报》的书评人Richard Schickel干脆就大言不惭地说陈查理形象中“没有半点种族主义”倾向。这些反多元文化的保守论调当然也是偏颇的。黄运特并不是一个保守主义的拥趸,也不是要借陈查理来批判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对美国种族关系展开的深刻的自省。我觉得,他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提醒文化激进主义者把来自不同政治立场的声音作为对自己的一种鞭策,以免在对艺术创作的评价中仅仅从政治观点出发,进行机械的解读。

虽然好莱坞摄制的陈查理电影中的确通常由白人演员来饰演陈查理,但这也不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坏事。白人饰演亚裔人的现象在英语中有个词,叫做“黄脸戏”(yellowface),相对应的还有“黑脸戏”(blackface)。这种传统当然值得批评,但即便如此,一味否定恐怕也不是最佳策略,在理论上也是不严密的。应该看到,白人模仿少数族裔的现象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对少数文化的僭越和歪曲,同时也体现了种族身份的不确定性。种族身份不是依血脉而定,更是文化上的传承。而文化的交流融合又是没有边界的。所以“扮黄脸”实际上对种族主义的把人按血缘、体貌特征来归类的逻辑是有一定反抗意义的。扮演来自其他文化的人物总是有扮得不像的地方,但在很多情况下装扮“他者”总比漠不关心要好,装扮的过程或多或少地包含着一个了解并翻译的过程。陈查理形象的积极意义在于他显示了美国对非白人非欧洲文化的一种兴趣。这种兴趣不仅沟通了美国和其他文化的交流,更创造了许多独立于既有文化之外的文化变种。这些变种了的文化可以看成是一种“虚拟文化”,一种不受种族界限限制的想象空间,它们在实际上与反抗种族主义的政治运动是相辅相成的。

虽然《神探陈查理不为人知的故事》是一本写给大众读者的书,但对美国学术界流行的批评范式也隐隐做了评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晚期以来,随着学术话语的转型,美国文学研究一直十分重视文化中的政治,认为文化与权力是密不可分的。这当然已经是中国读者很熟悉的一种立场。不过政治批评一个不可避免的误区就是学界内的阵营化。少数族裔学者注重强调少数族裔所创造的文化文学,以免这些作品被主流歪曲同化;而主流美国文学研究虽然长期以来也采取反种族的立场,但对少数族裔的文学研究有各种各样的抵触情绪,认为这个领域过多强调种族身份对作家作品的影响,以至于反而使种族观念沉渣泛起。这种政治对立时常影响学理上的公正,使一些本来很复杂的文本和文化现象被套上了一些非黑即白的政治标签。

在主流和边缘之间斡旋,对像陈查理这样一言难尽的文化现象做全面的论述不是一件轻松或讨好的事,黄运特此书标志着一种新的尝试的开端:虽然华裔及其他有色人种在美国的境遇仍然十分不理想,但愤懑抨击并不是唯一的出路。这种对种族问题的理念可以概括为调和的艺术,对中国读者在国家内部族群关系和国际关系问题上的思考无疑也是有启发意义的。

(Yunte Huang, Charlie Chan:The Untold Story of the Honorable Detective and His Rendezvous with American History,W.W.Norton & Company,2010)

作者:  金雯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