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堂地狱”的信仰能维系较高的道德水平吗?

“无神论者不信神,进而不信天堂和地狱,不信善恶有报,这样就会为所欲为。现代社会之所以堕落,就在于宣扬了无神论……”

这类观点你一定见过许多,它们从不同宗教出发,得出的结论都是一个——无神论会让社会道德沦丧。本来用常识都能反驳这种观点,不过咱们要宣传科学无神论,最好还是引用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在这里,我隆重介绍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他在圈外不怎么出名,却是心理学界研究道德发展规律的主要宗师。

劳伦斯 . 科尔伯格

劳伦斯·科尔伯格(1927 –1987),年轻时帮助欧洲犹太人偷渡到以色列。这时二战已经结束,这种作法违反欧洲一些国家的法令,科尔伯格还因此被捕。他知道此事违法,却认为对得起良心,这让他对道德心理现象产生了浓厚兴趣。

劳伦斯·科尔伯格

大学时,科尔伯格深受皮亚杰《儿童道德判断》的影响,转而研究道德认知发展。从此,他终其一生专注于研究道德认知发展,是皮亚杰之外对这个问题贡献最大的心理学家。现在心理学对此进行实证研究的一些方法,如两难问卷,都出自他的编创。

科尔伯格将人类个体道德发展划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因与本文主题相关,容我在这里详细介绍一下。

道德水平 A

水平 A叫前习俗水平,在这个阶段,个体意识不到习俗、秩序、法律这些抽象概念,作事完全从趋乐避苦的天性出发。
这个水平又分两个阶段。最早是惩罚与服从阶段,这时的儿童完全是自然人,根本意识不到别人的利益,象动物一样靠奖励和惩罚形成工具条件反射。比如,我们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养成大小便习惯,其实就是在人生这个最早的阶段,靠家长打屁股强行建立起条件反射。
到了第二阶段,孩子能意识到别人的利益,仍然不懂得习俗、秩序和法律这些范畴,只是学会了主动地趋乐避苦,所以叫功利与交易阶段。比如,学龄前儿童普遍有个爱说谎的时期,就是这个阶段的典型表现。

道德水平 B

水平B叫做习俗水平,个体开始学习用社会道德、制度和法律来约束自己。这个水平也包括两个阶段,最初是人际协调阶段。个人希望做一个别人眼中的好人——父母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同学的好朋友。因为周围的人总会用社会标准来提要求,个体就在寻求人际关怀时接受这些标准。
说白了,这个阶段的人追求讨好别人,还不能理解普遍的道德、伦理、制度等公义概念。
接下来是社会制度和良心阶段。发展到这里,一个人开始对社会尽职尽责,恪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或群体的福利。懂得守法,努力对社会群体有所贡献。
一个孩子不敢把汤汁洒到衣服上,只是因为怕父母责骂。一个青少年努力不让汤汁洒到衣服上,是因为他意识到这样不卫生。一个小学生努力学习,只是为了得到老师表扬。一个高中生努力学习,是因为他意识到这样才能为社会作贡献,自己也会有好的前程。生活中大部分成年人走到这个阶段,也就停下来,成为一个规规矩矩的人。

道德水平 C

水平C叫后习俗水平,在这个阶段,一个人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理性思维能力。他把自身看成决策者,通过深入思考来判断一件事的是非善恶,而不是单纯受社会义务、契约或者风俗的束缚。如果你突然意识到“我不能只为别人活着”,恭喜你开始进入了第三水平。
在它的第一阶段,个体会在良心与社会秩序发生冲突时选择遵从前者。比如在纳粹时代保护犹太人,在清教徒时代保护同性恋者。这个阶段叫社会契约阶段。最后,一个人能进入普遍伦理阶段。他会跳出一时一地的社会秩序,从全人类角度考虑道德问题。历史上只有圣人贤士能到这个阶段,他们往往能够打破旧道德,建立新道德。
科尔伯格的理论一提出,心理学同行就对它进行检验和修订,不断调整至今,仍然是这个领域最系统的成果之一。更有人意识到它的意义已经超出心理学范畴,三水平也好,六阶段也好,不仅是个体心理发展的阶段,还能用于衡量社会文明的水平。

宗教道德仅为A水平

以科氏理论为标准,宗教道德只是A水平的道德。小时候孩子怕父母的惩罚,个头长到父母那样,不再怕成年人了,就得给他们弄个抽象的奖罚者。
举个例子就能看出这种道德的低下和虚伪——我之所以把钱施舍给穷人,不是因为我同情他的遭遇,而是为了在神那里积累福报。我之所以不敢杀人越货,不是因为我意识到这样会伤害别人,而是怕受到神的惩罚。
简言之,如果一个人日常行事仅靠“想上天堂、怕进地狱”来约束,岂不是说明他自己无法分清善恶、是非与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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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神属于世界观,遵从什么样的道德属于价值观。如果说在前科学时代,人们知识不足,普遍接受有神论世界观,顺理成章地接受有神论的价值观。到了今天,很多人从知识上已经明确神是不存在的,却认为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不妨假定神的存在,再假定它能够扬善惩恶,这岂不是精神分裂?

宗教道德甚至低于早期儒家

儒家是产生于科学无神论之前的朴素无神论,除个别人外,大部分儒家都不假定创世神的存在,他们也就面临着个体以何种力量自我约束的问题。早在《礼记-大学》中,他们就提出“慎独”的概念——不靠别人监督,自觉约束自己,并将此作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拿科氏理论衡量,至少达到了第三水平。后世儒家不停地研究良知,直到王阳明那里大成,都是在讲自己才是约束自己的最终力量。

所以,宗教道德不仅低于科学无神论,连早期儒家都不如。它在中古历史上确实起了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有益作用,那是为什么呢?一来当时人类总体知识很缺乏,二来,社会上绝大部分人不识字,没法给他们讲复杂的道理。三来,当时人均寿命短,象孔老夫子那样活到“不惑”、“知天命”、“耳顺”、“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人并不多。

别被古时那些读书人的著作所迷惑,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古代人类的主体是文盲加愣头青,办事冲动,不明事理。面对这样的人群,社会管理者与其苦口婆心,不如反复强化“天打雷霹”之类的观念。天堂加地狱的宗教道德之所以在近代谢幕,也正是因为人类总体知识暴胀,个体普遍文化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向道德第三水平进发,能够凭借知识和理性约束自己。

所以,在今天让人们放弃理性,重返更低的早期道德水平,岂不可笑。

文 |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