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宫颈糜烂”这种病吗?

宫颈糜烂曾被翻译为“cervical erosion”,但是国外权威的妇产科教材中找不到“cervical erosion”的诊断。

在2008年之前的《妇产科学》上宫颈糜烂一直是作为一个标准的疾病存在的,甚至有谈到它的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在这之前的妇产科大夫,把生理期出现的宫颈的柱状上皮外翻当做是一种病理现象。2008年,本科生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宫颈糜烂是过去对宫颈的一种正常表现的错误认识。

宫颈糜烂的正确说法是宫颈柱状上皮异位。这是生理期出现的宫颈的柱状上皮外翻的生理现象。虽然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并非异常,但它很难与早期的宫颈癌相区分,因此必须进行作进一步的检查才能进行鉴别诊断。

在宫颈的部位上,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细胞,靠近阴道内的是鳞状上皮细胞,而靠近子宫那个方向的是柱状上皮细胞。柱状上皮细胞和鳞状上皮细胞是处在一个动态的平衡,有点类似打仗起来的僵持区,这个区域在医学上被命名为“鳞柱交界区”。

鳞柱交界区易受雌激素影响。女性在青春期之前,卵巢功能没有完善,雌激素低下,柱状上皮就靠内侧些,到了来月经以后,柱状上皮就受雌激素的影响下,更多地朝外侧发展,因此就有更多的类似“糜烂”一样的柱状上皮在宫颈口。绝经之后,女性雌激素水平下降,柱状上皮又开始退回内方,“糜烂”也就看不见了。本质上上来说,所谓的宫颈糜烂,实际上是柱状上皮外翻)。

在过去的医学教科书上,还有宫颈糜烂的所谓分度诊断,称之为轻度、中度和重度,面积小于1/3是轻度,1/3-2/3是中度,超过2/3是重度。这其实是受雌激素影响后柱状上皮外翻的程度不同,不管轻度、中度、重度,都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

有很多女婴出生就伴随着宫颈柱状上皮异位,这是受到了母亲怀孕时体内激素水平增高的影响,出生之后,这种症状就会消退。

既然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自然也就无需治疗。根据这种生理现象来判断宫颈是否受到损伤也是毫无依据的。不过,宫颈的定期检查依然有必要,这主要是为了预防宫颈癌。

(答案整理自维基百科、龚晓明医生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