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国已成为药肝大国,“是药三分毒”这句古训要正确认识

本文转载自:科普中国

最近一项科学研究报道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成功登上了微博热搜。这是一项大型的回顾性研究,对2012-2014年在中国大陆308家医院诊断为药物性肝损伤的患者(25,927例)进行了大规模的分析和调查。这也是我国最大规模的药物性肝损伤的研究,被外国同行大加赞誉,认为这项研究对全面了解全球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情况、诊疗现状并以此提出防范措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药物性肝损伤是什么?到底有什么害处?

药物性肝损伤(drug-induced liver injury, DILI),是指人体暴露于常规剂量或高剂量药物后,因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对肝脏的直接毒性,或人体对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产生过敏或代谢特异质反应,而导致的肝脏损伤,是肝生化异常的常见原因之一。简单说,就是由于使用药物而导致肝脏出现了损伤。

药物性肝损伤的轻重程度不一,按照严重程度从1到5级,严重的患者可导致肝衰竭,最终死亡。肾衰竭患者可以通过透析来替代部分肾脏功能,部分严重的肾脏衰竭患者后期也可以长期透析来维持生命。但目前,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代替损伤后的肝脏功能,如果患者发展为重症肝损伤、肝衰竭,极有可能会导致死亡。

肝脏损伤的表现有很多种,主要包括有肝酶异常和胆汁淤积。肝酶异常就是俗话说的“肝功能异常”或“转氨酶”,也就是通过血液检查发现一些酶含量上升,比如谷丙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等。而胆汁淤积则反映在胆红素异常上升,患者出现皮肤黄染、粘膜(比如眼白)发黄等症状。这两种症状并不是一定呈单一出现,也可能会混合出现。部分患者也可能在发病时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厌恶油酸、肝区胀痛或上腹部不适等症状。

中国的南部和西南部地区,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病率相对较高

目前药物性肝损伤的机制还不明确,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方面是药物的直接肝毒性,是指摄入体内药物或其代谢物对肝脏产生直接损伤,呈剂量依赖性,也就是说用药时间越长、用药剂量越大,出现药物性肝损伤的可能性越高;另一方面属于特异性药物性肝损伤,分为代谢特异质和过敏特异质,具有不可预测性。而大多数(>95%)的药物性肝损伤都属于后者,具有不可预测的特性。

我国药物肝损伤的现状

根据这项研究的估算,我国普通人群中药物性肝损伤的年发生率为23.80/10万人(95% CI 20.86-26.74)。考虑到该项研究仅纳入了住院的患者,加上门诊治疗的轻症患者,发病率可能要高于23.8/10万人。而在发达国家,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病率在年1-20/10万人左右,甚至更低。

而研究结果显示,在我国,引起肝损伤的最主要药物是各类保健品和传统中药,占26.81%;其次是抗结核药物,占21.99%;紧随其后的还有抗肿瘤药或免疫调节剂,占8.34%。23.38%的患者在发生药物性肝损伤时合并有病毒性肝炎、脂肪肝等基础肝病,其肝脏损伤情况更为严重,发生肝衰竭和死亡的风险更大。

是时候告别大把吃药了!

虽然说药物性肝损伤的机制并不完全明确,但其原因显而易见——药物。已知全球有1100多种上市药物具有潜在的肝毒性,美国药物性肝损伤网站(LiverTox)列有900种引起肝损伤的药物,中国的HepaTox网站上则列有包括西药、中药、中成药在内的400余种能够引起肝损伤的药物。

研究中列为最常见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保健品和中药则是中国人最喜欢的两样东西。在各类不专业、不严谨的广告、代购、网红分享中,保健品和中药俨然成为了可以延年益寿、永葆青春的“不老仙丹”。在一档很火的综艺中,快乐大本营的主持人吴昕,出于对年龄的恐惧,大把服下进口保健品,甚至有人吐槽说“吃下去的保健品比吃的饭都多”。然而不出所料的是,吴昕随后也出现了肝损伤。

对于一些年纪比较大、生活比较闭塞的人来说,西药是一种“舶来品”,是“洋鬼子”的东西。加上西药的说明书中不良反应写得非常详实,给人的感觉是不安全的。这些人却对“天然来源”的药物存在着天然的亲近感,对古人留下来的中医中药有着崇敬之情,认为古人使用了这么长时间的药物一定是安全有效的。他们非常相信土药方、民间秘方的力量,却忘记了古人们除了留下了中药外,还留下了一句古训:“是药三分毒”。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前有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入药的关木通,后有时不时就登上社会新闻的土三七。

事实上,任何的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都不是随便可以吃的。用药前一定要平衡风险和收益,在必要时用药,在专业人士(医生、药师)指导下用药才是合理用药,才能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用药安全。当不知道手中的药品是否具有肝毒性时,可以前往中国Hepatox网站(https://www.hepatox.org/chDrug )进行查询。

“尚不明确”的药物——扔了也不是长久之计

在数据公布后,又有一种论调出现了:

这种说法也是非常简单粗暴的。同成分单一的西药相比,中成药、中药的成分非常复杂,往往一种药物当中含有多种的组方,较难确定组分的作用和不良反应。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药品的临床试验数据缺乏,因此出现了一批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均“尚不明确”的药物。必须强调的是,“尚不明确”并不等同于没有,而是类似于不知道的意思。因此使用这些药物时,出现未知情况的可能性确实比其他药物更大。但并不意味着这些药物就是无效的、无用的。

近些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频频出手,修改了许多中成药的说明书,取消了它们“尚不明确”的不良反应,改换成详细的描述,并增加了相应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同时还在儿童中禁用了部分中成药。这说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百姓的用药安全,通过严厉的监督管理,最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性的认知,可喜可贺。

发生了药物性肝损伤怎么办?

根据2015年发布的《药物性肝损伤诊治指南》,发生药物性肝损伤后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及时停用可疑肝损伤药物,尽量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类药物;

(2)应充分权衡停药引起原发病进展和继续用药导致肝损伤加重的风险;

(3)根据肝损伤的临床类型选用适当药物治疗;

(4)对于急性肝功能衰竭或严重急性肝衰竭的患者必要时考虑紧急肝移植。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药物性肝损伤的危害性,科学理性的认识某种药物或某类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机理,从而预防某种药物引起严重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

作者:李文思(复旦大学临床药学博士)

审稿:张远超(广州军区总医院主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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