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欧阳修避讳,使苏轼痛失状元吗?千年以来的一大误传

中秋节写了一篇纪念苏轼的文章,有热心网友跟帖:苏轼,大才子!两宋第一,甚或是中华数一数二,竟因欧阳修避讳而与状元失之交臂!

这些网友的这种说法来源于一个传说:宋代大才子苏轼参加科举考试,写了一篇文章,惊艳了所有考官。结果,就在大家一致认为应该给他“状元”的时候,主考官欧阳修出面了。他说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巩写的,如果这是那样,他要避讳。所以就将苏轼的这篇文章改成了第二名“榜眼”。由此,苏轼苏东坡,这位北宋第一的大才子,竟与状元失之交臂,令人唏嘘命运捉弄!

这个传说流传极广,甚至几乎所有的介绍苏轼的书中都这么说。

真是这样么?真是因为欧阳修的忌讳让苏轼与状元失之交臂?

大乌龙!

图1 欧阳修(1007年-1072年)

一、大乌龙事件揭秘

再次重申一下,整件事是一件大乌龙!

首先介绍一下,北宋开始对卷子采用“糊名法”,就是判卷时把考生的姓名糊住,以免考官与考生是熟人,因而照顾,有失公允——这种那个方法经由宋朝发明,流传千年,漂洋过海,时至今日已经成为全球通例,为考试的公正严明做出巨大贡献!

而传闻中欧阳修会“猜错”,联想此法,倒是读者觉得真实可靠!

但是,整件事仍然是乌龙!

为什么?

重中之重地介绍一下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分中央考试和地方考试。地方考试分四级,分别是乡试、县试、会试;而中央则有最高一级考试——殿试!主持前三场的是大臣,而主持最后一场的是皇帝。因此前三场谁的第一,由主持的大臣说了算;而最后一场,则由皇帝说了算!

最后再说一句,“状元”、“榜眼”、“探花”是殿试高中一甲进士及第的头三名的称谓!

也就是说,“状元”、“榜眼”、“探花”是谁,由皇帝说了算!

所以,不可能出现欧阳修为了避讳,改苏轼“状元”为“榜眼”的可能!

图2 苏轼(1037年—1101年),世称苏东坡

二、乌龙事件真相

但这件事,本身却有。只不过,让人张冠李戴了!

整件事是怎么回事呢?

那就得从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说起了。那年,年仅二十一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举办的汴梁的会试——注意,是会试——这次考试,苏轼一出场就轰动了整个汴梁,这倒不是因为他显示出了很有才华,而是这一次,他是父子三人同时考试:父亲苏洵、苏轼与十九岁的苏辙!而当时的主考官,就是文坛领袖欧阳修。

大才子苏轼果然不负众望,一篇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一下子把主考官欧阳修和副主考梅尧臣震住了!当时的欧阳修正在锐意改革北宋文风,这篇文章以其清新洒脱的文风迎合了二位考官的胃口!

但当梅尧臣提议将这篇文章定为会试第一名的时候,欧阳修拒绝了!原来,欧阳修的弟子曾巩也参加了这场考试。欧阳修怀疑这篇文章为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这就是整件事的真实本末!

另外一件与这篇文章有关的传闻是,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自诩博极古今,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等到苏轼谒谢,便问苏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承认是自己编的!由此传下了苏轼编典故的美谈!

图3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

三、那一科真正的“状元”、“榜眼”、“探花”又是谁?

查宋史,苏轼于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参加京城会试取得第二名,隔年,也就是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参加丁酉科殿试。这一科登进士第者达388人!别的不说,唐宋八大家中三苏与欧阳修的弟子曾巩都参加了!可谓群星璀璨!

查:中一甲第一名状元的是章衡,第二名榜眼是窦卞,第三名探花是罗恺!

而才华横溢的苏轼实为进士二甲(当时称为乙科)。

难能可贵的是,这三位才子与苏轼一样,不仅有才,且为人正直厚德,后来都造福一方!

图4 章衡(公元1025年—公元1099年)字子平

四、文武兼备的状元——章衡

要说让章衡当状元,那可一点都不输于苏轼。苏轼是大才子,而章衡则是文武兼备!

章衡,字子平。建州浦城县人。授将作监丞、湖州通判。仕至宝文阁待制、集贤院学士、知郑州。

他做官的时候,曾经查出有吃空额的即奏请皇帝裁免,并指出三司经费领取不知多寡而无预算,急用时向百姓征收,急促逼迫,苦其难供。建议作好预算,征收前下达,使公私都有利,最后连三司都害怕!后来,他还曾出使过辽国,看见辽国国主轻慢,章衡连发三箭,箭不虚发!震动整个辽国!堪称文武兼备!

对章衡,苏轼还曾高度评价:“子平之才,百年无人望其项背!”

图5 苏轼的书画作品

五、仁厚“强项令”的榜眼——窦卞

窦卞,字彦法。曹州冤句县人。初授大理评事、汝州通判。仕至天章阁待制、判昭文馆、将作监。

窦卞是一个“强项令”。窦卞被任命为开封府推官时,朝廷下旨禁止金子买卖,皇城守卒捕获一人,按权限属于窦卞处治,有人来求情。窦卞上奏说:“真宗行此制,是从内宫开始,今不把抓到的人正法,无以示于天,且非祖宗立法本意。”英宗说:“对,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同意了窦卞的请求。后来窦卞又出知深州。熙宁初年(公元1068),滹沱河水决口,又发生了大地震。逃难的民众接连不断,窦卞于是发放了库存粮食救济他们。管理库房的官吏告诉窦卞:擅自分发粮食是要犯罪的。窦卞说:“我愿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顶罪。”随后,窦卞请示了朝廷。神宗皇帝下诏嘉许了他放粮的事情。

图6 宋神宗赵顼(1048年-1085年)

六、事必躬亲,公正严明的探花——罗恺

罗恺,字次元,号海如。江西龙川县人。初授大理评事、州通判。历官屯田员外郎。

罗恺以大理评事的头衔通判(太守的助手)吉州(今属江西省)。适逢吉州太守空缺,且州内情况复杂,政务繁忙,众人担心恺难以胜任。然他代理太守一年,事必亲躬,以仁恕爱心处理民事,弹劾违法官吏,以至上下对他都肃然敬畏。

图7苏轼的书画作品

七、最后的话

在此,笔者还想多说几句:

首先,没当上状元,但是一点都不影响苏轼成为两宋之际伟大的文学家!甚至,笔者认为,不是苏轼不配当“状元”,而是“北宋状元”名头太小,老天不愿叫一个大名鼎鼎的苏才子屈尊,才免去了状元之劳!之后,苏轼开始了文学特别是宋词井喷式的创作,用自己的才华书尽了祖国壮美的河山!

第二,苏轼虽然没有当上状元,但状元榜眼探花三人却也都授受良臣——章衡、窦卞、罗恺三人品格贵重,德才兼备,为大宋的中央社稷和地方黎民做出了应尽的贡献,同时也说明了当时北宋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取舍得当,最终促进了北宋的繁荣!

最后,文中开篇提到的故事,虽然有以讹传讹的部分,但里边有真实的部分,也说明了北宋自宰相欧阳修始,以身作则,维护政治公平正义,杜绝科举营私舞弊行为!这不正是千载以来中华民族的精神么?!

文:牛奕达

参考文献:《宋史》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