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一直被后世指责暴政,70年代一古墓出土文物道出真相

在中国历史上的朝代中,秦朝一直以严刑峻法,重刑轻罪而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更是把原来就严苛的秦国律法推向了极端,用严酷的刑罚法来镇压各地百姓反抗。秦朝只存在了短短十几年时间就灭亡了,很多后人把秦朝的成功和失败,都归结于秦朝律法的严苛和极端上来。不过,直到上世纪70年代,在一座秦代古墓中出土的文物,却道出了历史真相。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发现了一座秦代古墓,即“睡虎地秦墓”。经过考古发掘后,考古专家确定了墓主人的身份叫“喜”,出生于公元前262年,死于公元前217年。喜的一生曾三次从军,后来担任县令史(县令属下小吏),主要从事法律与行政方面工作。由于工作关系,在喜的墓葬中发现了1155枚竹简,竹简上记录着秦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内容,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别是:《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


在以往人们的印象中,总是认为秦朝法律非常严苛,但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后,这种原先的固有观念似乎并不可靠。虽然“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出土的法律并不完整,很多都类似于个人笔记,比如以问答形式解释法律和法律程序。但从这些并不完整的记录中也可以看出,秦朝法律似乎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竹简中提到了死刑,但次数不多。会被判死刑的犯罪比如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子女之间出现乱伦;炫耀敌军武力蛊惑人心等行为。这些在当时都是属于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竹简中还有三、四处地方提到了其他肉体刑罚,如剕刑(断脚)、劓刑(割鼻子)。不过,这些残酷的重刑出现频率并不高,比较普遍的惩罚还是罚没物品和强制劳动。

由于秦国连年征战,所以罚没物品经常要求是战略物资。比如最重的罚没物品是二副甲胄(情况很少,估计非常贵),其次是一副甲胄,情节比较轻微的罚没二副或一副盾牌,更轻的则可以罚钱了事。最轻微的处罚是“谇”,即警告、斥责的意思。

熟悉秦朝历史的人应该知道,秦末陈胜、吴广起义的起因是延误了征召入伍时间,按律当斩,所以两人决定破罐子破摔,揭竿而起。可是“睡虎地秦墓竹简”却明确写着“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及诣。水雨,除兴”这段话的意思大致为,拒绝服兵役,罚二副甲胄;延误三至五日,警告;延误六至十日,罚一副盾牌;延误十天以上,罚二副甲胄;如果因雨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免于处罚。谁说要砍头呢?


一些历史资料上说秦国法律规定偷东西就要被砍手,但从“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内容来看,这种描述并不客观。竹简中写明了偷盗行为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其中最轻微的偷盗行为只处罚30天劳役,只有偷盗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660钱以上)才会被处以剕刑或劓刑。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秦朝时期的法律当然是很残暴的,但在当时而言,秦国法律似乎并没有比其他六国更加严厉。“暴秦”或许只是反秦人士的一种刻意抹黑手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