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某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背景一:在与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诉讼持续10后年,江西男子万友生终于摘掉了“精神病人”的帽子。2008年,万友生被收入江西省精神病院治疗,在住院17小时、未进行检查和治疗的情况下,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万友生后将精神病院诉至法院,要求就纠正“精神分裂症”诊断道歉赔偿。

背景二:11月12日,有网友反映:在来福士广场6楼大堂内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名年轻女子狠狠打了自己的母亲2个耳光,随后倒地还踢自己的母亲。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位瘦弱的母亲并没有还手,还耐心劝说女儿:“你够了!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会照顾你!

背景三:山东一20岁女大学生街头被捅13刀殒命,精神病杀人究竟是否该追责?

当精神病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时,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种疾病:


01、如何确定某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作为有近四十年临床工作经历的精神科医生,我常常遇到病人或病人家属询问:“你们精神科医生是如何确定某个人是否患精神疾病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一两句话能解释清楚,但能解释清楚却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教科书的定义,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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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精神疾病是一类以某些精神活动的异常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状态(illness)或曰障碍(disorder)。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精神障碍的病因难以确定,但大致上是与生物学因素和环境因素有关,前者主要涉及遗传因素,后者主要涉及儿童少年期成长过程中甚至是成年期生存环境中的心理社会因素。因受医学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也没有可靠的生物学手段来确诊精神疾病。

因此,大多数精神疾病的诊断来自医生根据病人的病史资料、当前精神检查发现的精神异常表现和某些辅助检查项目的结果,综合分析判断得出来的。

由此看来,精神疾病的诊断信息主要是病史和精神检查中精神科医生获得的病人精神异常现象。如何认识和确定病人有哪些精神异常现象,就是精神科医生诊断精神疾病的必要条件。

02、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判断有哪些标准

精神科医生对精神疾病病人精神异常现象的认识和判断是根据哪些标准呢?我想从个人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或许有助于理解我们如何认识和诊断精神疾病。

首先,精神病学的异常是社会学意义的异常。我曾在《对人属性定义之管见》这篇文章中给“人”下了三个定义:人是动物、人是社会动物、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这三条定义的后两条,是我们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精神异常的重要标准,也就是是否有精神异常的社会学标准。

若一个人,在人类社会中不能扮演一个有社会功能的社会成员角色,不能在人类社会结构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和角色,遵守人类社会的规则,安全地生存、成长,履行一个人类社会成员应该履行的职责,他的社会功能就已经受损了。若一个人,在人类社会中不能与其他成员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开展有效的社会合作,不能成为人类社会结构下从事或准备从事生产活动的成员,同样也意味着其社会功能受损。

显然,从以上这两方面来衡量,一个人精神活动是否有异常,主要是评价这个人是否具备了良好的适应社会生存环境的能力。在现代精神病学诊断标准中,这两方面的问题是通过“严重程度”的诊断标准得到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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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精神病学的异常是统计学意义的异常。作为一个有无数成员的人类社会,无论是源自历史传承,还由当代人自行规范,绝大多数人的精神活动是在“约定俗成”的正常范围之内的。如果按照统计学原理来理解,人的精神活动从正常到异常,是可以向正常标准的两侧渐变式地延伸的,即人类社会成员的精神活动是呈“正态分布”的。

以智商这种可测量的精神活动为例,极端聪明的“天才”是极少数,极端愚蠢的“白痴”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人的智商是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这就是“寻常智力”的一般人。

理论上说,处于与一般人智力有明显差距的两极的那些人,就是异常的智力。只是,因为高智商的“天才”们往往具有更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存状态,人们就不愿将这样的异常看作是“异常”而已。

人的其他方面的精神活动也基本是以上述统计学标准来衡量的,例如极度内向和极度外向的个性和行为特征就属于统计学意义的异常。而这种通过统计学反映出来的极端现象,在很多时候是与社会学意义的异常相重叠。

再次,精神病学的异常是心理学意义的异常。若一个人的精神活动存在始终异于常人的表现,被绝大多数正常人看作是异常时,这个人的精神活动的某些方面就可能存在通过心理学方法评估和测量的异常。

例如,表现为智力低下的“精神发育迟滞”就属于这样的情形。某些在成年期被诊断为“人格障碍”的人,往往从童年期起就存在某些异于常人的情绪和行为方面的问题。这些人无论是在童年期还是成年期,在大多数人眼里是有“怪癖”的,若用合适的评定量表之类的测评工具评定,是可以识别出这些异常现象的。

若一个人在其生命周期的某一阶段,精神活动出现明显异于其他阶段的改变,即出现脱离了“常轨”的异常,这样的改变或异常是与大多数正常人的精神活动相异的,也同样可能通过心理学方法进行评估和识别。

例如,一个情绪和行为都正常的人,出现了相对持久且明确的情绪低落、郁郁寡欢和不愿从事那些以往兴趣十足的活动等,就提示这是一种异常的状态,可能是患了抑郁症。这种抑郁状态不仅有外显的症状和相应的内心体验,也有可以通过某些评定量表反映出来的心理学异常改变。

最后,精神病学的异常还是医学意义的异常。由于精神病学是一门临床医学分支,而且从纪元前的希波克拉底时代起,主流医学也都是以医学手段诊断和治疗精神疾病的。而且,随着医学科学的全面进步,精神疾病的医学属性愈发明确。至少,目前能够确定的是,精神疾病的病变部位在中枢神经系统的脑,尤其是大脑,甚至某些疾病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微观异常。而且,对精神疾病现有主要的治疗手段也属于医学模式。这都反映出精神异常同样是医学意义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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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的脑梅毒,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是智能和记忆损害,有时还可伴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尽管病人临床表现主要集中在精神方面的异常,但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医生均遵循生物医学的规则。当这些患者经过有效的药物治疗(以大剂量青霉素进行的“驱梅治疗”),随着脑部病变的痊愈,其精神障碍也相应地得到改善。还有,所有的精神科药物都具有相对特异性的“靶症状”,例如抗焦虑药物可以有效地减轻不同病因、不同形式的焦虑症状。

目前,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在医学模式上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精神疾病因限于医学科学的发展水平尚不足以揭示出其能够用生物学方法确认的“责任病灶”或具体生物学性质的病因。但这并不能否定精神疾病或精神异常的医学本质或属性。

03、通过纵向和横向来识别和区分精神异常

尽管从理论上,我们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理解、认识判断精神异常。但对于非精神科医生而言,有更简单的认识和理解精神异常的常识。这就是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来识别和区分精神异常。

所谓纵向比较,就是看这个病人的精神活动是否出现了与他本人寻常状态不同的变化,尤其是相对持久、相对明显的变化。通俗地说,精神疾病是一个病理过程,一旦发生,就一定会出现不符常理、不循常规的现象。

抑郁发作就是这样的疾病过程。所谓横向比较,就是看这个病人的精神活动与大多数正常同龄人的精神活动相比,是否有明显的差别和鲜明的界限。例如,人格障碍或精神发育迟滞(俗称智力低下)就是这样的持久的异常现象。

很多不了解精神疾病的非专业人士对精神疾病还可能有这样的一种错误认识:一个人患了精神疾病就一定有神智错乱、胡言乱语、脱衣露体等。实际上,大多数精神疾病的患者仅仅在其精神活动的某一方面有较严重的异常表现,而在其他方面保持较为正常的状态。尤其是未深入了解患者疾病现象的人,很难识别一个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态精神活动。这就像是一个有害虫钻进去的桃子,外表上似乎是完好的,但剖开了桃子,才看到害虫造成的破坏。我常说,在精神科医生眼里,是没有正常人的: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

如果读完本文,就可以知道我们精神科医生认识、诊断精神疾病所凭借的依据了。人们也应该能够理性地得出结论:精神科医生确定精神异常的做法是有足够理论依据和科学逻辑的,而不是像有人误传的,精神科医生是主观、随意诊断疾病的。

作者:著名精神科专家苗国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