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个勺子就上绞刑架?欧洲死刑泛滥时代到底有多滥杀

编者按:最近,冷兵器研究所发表了《7分钟肢解一个活记者,这种虐杀在古代酷刑里算什么水平?》和《古代的宫刑有多残忍?》两篇文章,科普了一下古代的酷刑。不过,因为这两篇文章,也有一些争论出现,比如欧美就是比“我大清”文明先进等等。不可否认的是,在近代时期,欧美国家在民主与法制方面确实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对国内而言),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有过心狠手黑的残酷执法时期的。

▲世界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哥斯达黎加

18世纪,伴随着文艺复兴以及一系列战争和对外殖民的影响,欧洲社会已经完全从中世纪时代最后的阴霾中脱离出来。然而即使如此,18世纪时期的欧洲法律,仍然有极浓的中世纪色彩。大量残忍的肉刑和各种酷刑在欧洲法律中被保留,并且时常被公开使用。

▲《戴颈手枷示众的笛福》,这位《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英国小说之父,在1703年因为批评政府因而被判枷刑。

在18世纪,死刑、监禁、肉刑等刑法,时常被当作当时展现各国君主权力的象征,因此这些刑法也就不可避免的遭到滥用。比如在法王路易十四时期,大量贵族由于牵扯进布亨维利叶夫人毒杀案,因此被投入巴士底狱遭到囚禁。巴士底狱也就此一“案”走红。此案刑讯及监狱虐待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引起了欧洲其他国家的不满,因此最后审判不得不就此停止,最后,一共有超过一百多名贵族被判处在巴士底狱监禁,其中六十五人更是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剥夺身份,同时还有三十人遭到处决。

▲法国波旁王朝王权的象征巴士底狱

而伴随着18世纪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传统的肉刑以及其他一些酷刑遭到了开明贵族们的强烈谴责。因此从18世纪中叶开始,肉刑在欧洲法律层面上逐渐减少。不过这并不代表肉刑从欧洲消失,实际上一直到近现代,肉刑在欧洲仍然广泛的被用于审讯。另外在18世纪,肉刑更是欧洲贵族们处罚自己领地内的农民和农奴的重要手段。

▲18世纪的欧洲,农奴制盛行于东欧和德意志地区,而在英国,由于圈地运动和政府腐败,大量农民也因此破产被迫和农奴一样依附于贵族。

欧洲肉刑虽然逐渐被视为野蛮的象征,而逐渐减少,但是对死刑的滥用却依然存在。甚至因为肉刑的取消,很多原本会被判处肉刑的刑法,也直接被死刑所取代。尤其是在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期,这一时期成为了欧洲死刑的“泛滥时代”。在这一时期,不仅杀人、叛国一类重罪会被判处绞刑,盗窃往往不分轻重都会被送上绞刑架。虽然盗窃即死这一处决方式多少有些乱世重典的味道,但是如果结合到当时的背景,这事就很残酷了。伴随着欧洲的土地兼并,大量农民破产来到城市,成为了贫民。同时,这一时期并没有任何对贫困人口的相关救助,因此许多家庭,往往只能依靠从事一些低端并且危险的行业勉强维生。但即使如此,大部分家庭往往依然不能解决温饱。尤其是一些童工,因为薪水更低,所以只能依赖盗窃食物来保证自己不会饿死。

▲19世纪欧美社会普遍存在的童工

比如从1800年到1840年间,英国犯罪案件从5000件,几何式增长增加到了4万件。其中盗窃按键,更是增加了整整六倍。而与增加的犯罪率相比,英国的死刑应用却愈加广泛。在英国17世纪的都铎王朝时代,英国的死刑适用案情种类仅有17种,但是到了乔治时代,却增加到了156种。这其中甚至还包括私自砍伐树木、盗窃亚麻、鸽子,以及吉普赛人在英国居住超过12个月、盗窃数额超过40先令等等。也因此,在19世纪初期,出现了许多在今天看来相当荒谬的死刑理由。比如1801年,一个13岁的孩子安德鲁·布朗宁,因为偷了一个调羹,也就是一个勺子或汤匙而被判死刑。而且,这实际上并不是个例,因为正如前文所说童工的悲惨生活,因此很多七岁的儿童,经常因为盗窃食物、手绢、帽子等许多微不足道的小玩意而被判处死刑。

▲19世纪死刑常用的双人绞刑架

到了19世纪中叶,伴随着工人阶级运动的兴起,遏制死刑的泛滥,也成为了工人阶级们维持自身权益和人权的手段之一。加之欧洲开始出现社会福利制度,同时伴随着殖民地的不断扩张,急需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因此欧洲国家普遍开始收缩死刑的范围。英国首相,现代警察之父罗伯特·庇尔,在1823年,开始着手缩减死刑适用罪行。因此到1835年为止,英国死刑率剧减到每年11.3起。在1830年,英国取消了对盗窃和入室盗窃的死刑,取而代之的是监禁或流放等。尤其是流放这一手段,曾经一度成为了被当时欧洲人认为极为人道且文明的手段。但是对于犯人们来说,他们往往只是因为不起眼的小罪,就要就此彻底离开故土。这些流放地大多也都是荒凉且气候恶劣的地区。比如俄国的西伯利亚,英国殖民地澳大利亚,法国殖民地南美洲的法属圭亚那等等。

▲19世纪末俄国西伯利亚流放地,当时许多类似西伯利亚等开发较少的地区,都成为了欧美国家的犯人流放地。

▲19世纪英国开拓澳大利亚,其主力正是来自本国的流放犯人

最后说一下,那么废除死刑这一思想,又是怎样成为欧美国家主流所接受的思潮呢?其这就不得不说到二战。二战爆发之前,欧洲出现了包括德国纳粹、意大利墨索里尼政府、西班牙弗朗哥政府、波兰毕苏斯基政府等等。这些政权本身通过滥用死刑来镇压反对势力的行为,使得死刑这一刑法在欧美文化中,开始和独裁以及法西斯等标志挂钩。尤其是纳粹德国所进行的种族屠杀,这种通过法律手段,来对少数族群的屠杀行为,让欧美社会对于死刑本身的合法性,产生了极大的质疑。加之欧美社会在20世纪6、70年代所兴起的人权主义思潮,对于传统法律、传统思想的一系列反思,更是让死刑的伦理道德基础被彻底撼动,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欧美许多国家开始陆续取消死刑。

▲奥辛维森集中营,纳粹政权将死刑作为武器的行为,让这一古老的刑法失去了它作为法律的神圣与公正。

总之,人类的发展是徐徐渐进的。今天笔者并不敢说废除死刑是否正确,但是欧美社会今天的社会和法律,是经过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样子。或许中国也有一天会废除死刑,但绝对不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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