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点欲求不满,手机满足了你的感情了吗?


网络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满足我们的情绪宣泄和感情满足的,主要可以转移、发泄、激起这三种主要方式直接解决我们的情绪问题和感情需要,下面是转移、发泄、激起三种主要方式的说明:

转移

1.通过投入和沉浸到网络世界中,把我们对现实生活的消极感受的注意力转移掉.

例如通过观看喜剧可以把我们一时对焦虑、悲伤、无聊、压力、焦虑等等各种感受的注意力转移到更愉快的内容上从而减弱或分散掉消极情绪

2.把我们的情绪和感情转移到网络某事物上通过更轻松的解决方式以获得解脱感或者获得感情上的满足.

例如观看一部英雄打败反派拯救世界的电影、电视剧或者动漫,把我们对生活中某些人的仇恨、鄙视等等各种不愉感转移一个某个反派身上,这样英雄在各种“殴打”反派时,你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例如某些自卑的人喜欢在别人看不见自己的互联网上交友,把自己的社交需求转移到网上实现满足;例如,可以把现实生活中无法达到的成就、无法得到的尊重等等转移到轻松有趣的游戏上实现,通过化身成为游戏中的厉害角色完成各种各样的成就得到别人的“膜拜”和游戏内奖励满足自身某种精神需要,这可远比现实中容易的多了

发泄

把自己内心中激烈的情绪和感情真实地表达出来就是一种发泄式的满足

例如一把暴力游戏,就可以把你的愤怒情绪发泄到你殴打的怪物或者其他游戏角色身上;一首伤感的歌就可以把你内心中的忧伤感发泄出来;一部喜剧就可以把你生活中的压力、焦虑发泄掉;或者刷几十分钟短视频,你什么的情绪都可以被发泄完

因为网络是比现实世界更容易让我们的发泄得到满足,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你不能随便打人、不能轻易当街骂人、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痛哭···但是在网络更容易得到满足,网络的便利性和匿名性可以让你更容易、更没有负担、更真实地发泄自我,而且网络世界的丰富多彩,我们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发泄出口,

例如有些人即使看起来现实生活中对什么都是漠不关心,也可以在网上义愤填膺地在朋友圈、在评论区、弹幕里“发泄”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冷漠的痛诉;

例如有些人看起来表面礼貌客气的,也可以在网上没有任何原由暴戾地、非理性地狂喷一切,发泄自己对于生活中的自卑、无能感和对生活中各种看不惯现象的愤懑。

激起

通过被网络内容中的刺激线索激起相应的情绪和感情获得满足

例如看喜剧获得开心,看励志电影获得激励,看色情图片、文字、视频和网站激起生理反应获得性幻想满足

正常的人都会有共情能力(同感、同理心、投情),可以对他人进行同情、理解,或者可以理解为我们天生有对别人的感受、语言、思想和行为的进行解读和身受同感的能力,因为从进化的角度来说,我们在残酷的大自然中生存下来就需要别人帮助和分工合作,而合作的基础就是良好的沟通,良好沟通的基础就是相互理解,所以理解和感受他人想法、情绪的能力对于生存来说是很重要的。

所以我们天生有了可以被环境线索激发的共情能力,随着人类高级文明的出现和发展,我们的共情变得也可以应用于文明的产物,例如好的文学作品、音乐和绘画可以让我们产生共鸣,好的艺术品可以让我们在思想上或感情上的受到感染而产生相应的情绪感受,所以现在这种共情能力不只会在与他人面对面交流时出现,也会被事物上某些细节而激起共情反应,

有时仅仅需要一张图片、一段文字或一首歌曲(所以更不要说网上一段集合图片、文字和歌曲制作成的视频了)就可以引发我们的共情能力,让我们有产生例如钦佩、崇拜、欣赏、渴望、失望、移兴奋、快乐、怀旧、骄傲、解脱、浪漫、悲伤、同情等等相应的情绪,

例如没有谈过恋爱的人也可以在一首情歌中感到某种忧伤感,而且基于我们每人都有不一样的感情体系,我们被环境刺激激起的共情类型都各不相同。

所以只要给出感情刺激线索,我们就可能被激起各种各样的感受,网络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刺激线索无处不在,每天我们在网上能激起的感受数不胜数,而且远比现实生活多。

肯定的是,只要被激起积极的情绪和感情(例如钦佩、崇拜、欣赏、兴奋、兴趣、快乐、解脱、浪漫、惊喜、同情等等),那就是一种对网络使用上的满足,不过如果我们以追求消极情绪的激起为目的的话,有可能也是一种满足,例如有些人明知道恐怖片很吓人,但是为了追求吓人这种刺激,再吓人也想看;例有些人即使是知道某一部电视剧是悲剧,即使看的痛哭流涕,再悲惨也要看;例如有些人喜欢看血腥暴力的视频和玩血腥暴力的游戏就是为了追求血浆喷涌、肌体横飞的冲击感。

这就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样,有些人花钱去寻刺激——为了追求刺激而敢去坐过山车、去蹦极、去鬼屋,有些人花钱去寻愉悦放松——按摩、旅游、泡温泉···所以如果以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寻求某种情绪和感情的激情和满足而使用网络或许就是一种感情消费,一种消遣方式。

总结

转移、发泄、激起这三种情绪宣泄和感情满足的主要方式几乎可以用到所有情绪中,也可以一起发挥作用。

转移、发泄、激起的情绪和感情不一定是实时的,也可以是平时积累的消极感受,可能是剧中场景、内容和台词等等各种因素恰好触发了相关记忆并让得到相应的转移、发泄、激起。

同时也不不一定是具体的,我们能意识到的意识只不过是我们整体意识中的冰山一角,我们还有庞大的“看不清摸不透”的潜意识,同时电影、电视剧、动漫、歌曲或者其他各种网络内容并不能在你的大脑中创造一种感受,而是激起你相应的感受让你去体验,所以当你被一个场景和一首歌感动的热泪盈眶时,你也不一定找得到对应的现实事件,你只是的的确确得到了一种被激发的感动。

“情绪是情感的外在表现,情感要在具体的情绪中才能得以表现”——情绪是感情的基础,没有情绪我们形成不了感情;而没有感情,情绪就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如果我们的感情得到满足,对应的情绪问题就可以得到缓解;如果我们的情绪可以得到宣泄,对应的感情也会得到满足,但是是否得到长久的解决和满足,要具体分析是怎样的情绪问题和感情需要,不过,某种情绪和感情一旦被激起,暂时性的缓解和满足的效果是存在的,

但是,“当一个人用烟草、酒及鸦片麻醉自己的时候,难道不也是这样的吗?生活中的道路很难辨认,为了防止迷失,每当走偏了,就再尽力挣扎到正路上来。但后来人们为了免去辨认道路的麻烦,便用吸烟和酗酒熄灭自己心中惟一的光亮—理性。”(《生活的艺术》卷一,5.2)

所以有能力触及平时生活中无法触及的个人人格和感情中潜藏或潜意识的东西更容易让人上瘾,尤其是当这样的东西是轻而易举地得到时,网络、媒体、娱乐产业等等这一类相互交织的东西会主宰我们的生活,不断给灌输各种各样的思想观念,让我们在没有清醒的意识下更加有理由投入网络世界中享受肤浅的满足、追求各种刺激快感和感情宣泄,也让我们更加依赖那个世界给我们带来安慰和满足——“对于生活中遭受挫折、迷茫、痛苦、排斥的孤独无力之人,当那些网络内容中存在的东西,哪怕只是一点点能触及到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之后,相对于自己也不了解内心世界和困难重重的现实,他们更愿意沉浸于与网上的人与事的来来往往,把虚构的美好网络世界当作不可分割另一个世界,寻求比现实生活中更容易得到的发泄、满足与安慰”(《浅薄》)


文跨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