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买房农村宅基地会被收回吗?哪些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

对于农村宅基地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大家都很熟知了。但对于“一户一宅”是如何定义的,很多人并不清楚。农村有房再到城里买房,违反“一户一宅”吗?哪些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的?

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如何认定的,国家并无文件对此明确规定,综合各地的实际操作情况,我们发现“一户”一般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为基础,在一个户口本上就算作一户;“一宅”一般以不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依据,比如说一户有两处宅基地,但两处宅基地面积加起来没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就算一宅。

以下是绍兴嵊州市官方发布的认定标准,供大家参考:

国土“户”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的本村常住户(寄户除外)。户数及人口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为基础,由国土部门最终认定。“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1.夫妻离婚三年以上的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

2.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3.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提出申请,不得另行分户。

4.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可以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方子女,不得单独分户。

5.一户村民虽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一宅。

6.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其中第三代为儿子)符合结婚条件的,同住一宅且现有住房占地面积少于最高限额的,可以申请第二宅。

7.干部、职工的配偶为农民,需要在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建房,且没有享受公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的。

8.建房宅基地面积标准以村庄规划布局为准,但使用农用地的面积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25㎡,使用其他土地的面积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40㎡。

农村有房再到城里买房,违反“一户一宅”吗?

有人担心在城里买房是不是就成了“一户多宅”,事实上,“一户一宅”的规定仅限于宅基地,只要满足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件,进城买房并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进城买房农村宅基地不会被收回。

哪些情况农村宅基地会被收回?

有以下几种情况,农村宅基地会被收回:

1.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2.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3.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4.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5.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需注意的是,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村集体才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