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农村低保?2018年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低保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各地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低保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下文以武汉为例。

一、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

2.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市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另需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一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因吸毒导致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违规生育子女且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2.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

3.安排子女择校就读、自费出国留学的;

4.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拒绝核查的;

5.其他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如何申请低保?

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居住满1年的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本市长期居住的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划且居住超过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户籍条件。

三、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同意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3.居民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有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下岗失业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当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8.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9.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调解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0.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

1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当出具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应当出具租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当出具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12.家庭中有因拆迁安置或者建设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须提供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间、安置补偿费等有效证明材料;

13.提供申请前2个月的家庭水电费、通讯费或者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或者在外务工的,应当向申请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制式信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行政印章;灵活就业的人员由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所就业的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没有就业单位的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核定收入;

2.有领取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应当提供领取社会保险金、养老金证件或者有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应当提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有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抚恤救济费、失业保险金的,应当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期限、标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低保需经过哪些审核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具体审批程序,以武汉为例,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居住满1年的现居住地(现居住地未满1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填写《武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签字盖手印确认→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通过后,户主或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社区提交相关资料,社区预审(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方式有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行业收入评估等)、民主评议→街道审核、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区民政部门集中初审、区民政部门对当月初审的申请家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区民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公示→社区对在网低保户常年公示。

五、2018年农村低保新规定

国家为了全面整顿低保乱象,2018出台了农村低保新规定,明确以下10类农民将彻底失去低保资格:

1、有犯罪前科的农民将失去低保资格。

2、被村霸或者农民黑势力霸占的低保资格。

3、村干部及其亲属占有的低保资格。

4、经查实为“关系户”“人情保”或者冒领顶替的。

5、家庭成员在城市有房产的农民。

6、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商铺或者经营性公司的农民。

7、家庭成员购买私家车或其他奢侈品的农民。

8、将土地撂荒不耕种,靠低保救济的“懒人”“闲人”。

9、有不良嗜好,比如:吸毒、赌博行为的农民。

10、家庭中有子女赡养并拥有正常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