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家庭主妇发工资吗?

如果有主妇持家,这个家庭的孩子比起双职工家庭的孩子在学校表现要好,心理发育更成熟。因此,家庭主妇所创造的价值比我们想像的要大得多。

你的母亲、或者你亲爱的她、或者你身边的女性友人,是否有一些是全职在家的家庭主妇?她们承担了家里繁琐的家务劳动,日复一日的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但是在家庭争吵中,男人总是趾高气昂的说;钱都是我挣的,你一分钱没挣,你是我养活的,有什么权利吵?那么,家庭主妇在自己家庭中的家务劳动有没有经济价值呢?如果有价值,家庭主妇能创造多少经济价值呢?

家庭主妇创造经济价值吗?

2001年9·11事件之后,美国联邦赔偿基金对女性遇害者确定的赔偿办法据说有很大的差别:如果遇害者是家庭妇女,她的丈夫和孩子能得到50万美元的赔偿;如果遇害者是华尔街经纪人,她的丈夫和孩子们能得到430万美元。这种差距招致许多受害者家属的强烈抗议,美国政府被迫承诺修改赔偿金发放办法,但不管怎么做都不能让双方满意。女性经纪人一年就可能赚三五十万,纳税额也非常高,压低了经纪人的补偿明显亏待遗属,而如果把家庭妇女的赔偿金提高到430万,好像她们根本就没创造那么多价值。甚至有人认为家庭妇女根本就不创造价值。

那么,家庭妇女到底创不创造经济价值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家务劳动只在家庭内部有价值,但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类的分工越来越细,家务劳动变成了一种具有很大经济价值的劳动。家庭主妇为家人提供了舒适的家庭环境,减轻了家人的压力,让自己的家人能够更好地享受家庭生活,更多地赚钱回家。

人的价值是在进行交易的时候衡量的。华尔街经纪人的价值可以用她一年工作所赚的钱来衡量,可家庭妇女所做的家务劳动没有具体的物质价值来衡量,所以她们的劳动价值往往被忽视。

因此,美国的一些女权主义者要求丈夫给她们支付做家务劳动的工资。《波士顿环球报》刊登过一位家庭主妇的来信:“我放弃了我的职业和年薪,拉扯三个孩子,并经常到孩子学校当志愿人员,为未来社会培养更为称职的公民和劳动力。我为什么不应该从社会领取酬劳呢?为什么不对呆在家里的母亲进行税收上的鼓励呢?”

她们该领多少“工资”

既然家庭妇女创造价值,那么主妇们的家务劳动能创造多少价值呢?她们创造的价值如何计量呢?要是给她们发工资,该发多少呢?

有人说,家庭主妇的价值可以通过与他人的交易来衡量。比如,可以让一个家庭主妇到外面去做保姆,去照顾别人的家庭,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就是该“发给她们的工资”。

英国一个研究小组对英国4000名家庭主妇的调查发现,一般家庭主妇每天的“工时”长达近9小时且全年无休。家庭主妇每天不仅要大量的时间打扫房间、清洗衣物、照顾子女和为家庭准备餐饮,还要计划家庭开支,包括计算全家各种消费支出、处理银行账单和家庭贷款。这些工作如果由专业的会计师完成,那价格是相当昂贵的,在英国需按平均时薪37.4美元支付报酬。若用市场行情计算所有这些劳力所得,一个家庭主妇一年应获得近5.8万美元的薪水,比英国平均年薪还要高。

而在美国,根据经济学家的计算,一个家庭主妇的劳动值折算成年薪更可高达10万美元左右,而一个普通美国人在外上班平均年薪也就4万多美元而已。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国内掀起了一股“主妇潮”,大量妇女辞职回家当起了传统的家庭主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主动辞职回家的可不是只会生孩子的底层妇女喔,相反大多数是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也不错的白领呢!

家庭主妇的价值还远不止市场行情那么简单,她们在家务劳动中往往会形成对自己家庭的特殊价值。她们对家庭的爱心和体贴是市场上雇佣来的保姆、厨师或者会计所做不到的。以做饭来说,家庭妇女从偏好的角度出发,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她会琢磨,怎么做菜更符合丈夫儿子的口味。由此可以说,家庭主妇对家庭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出市场行情本身。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不管是为了社会还是为了孩子,双亲有一个应该留在家里。一些统计研究显示:主妇家庭的孩子比起双职工家庭的孩子在学校表现要好,心理发育更成熟。而一味压低工人工资的经济模式,迫使夫妇两人都出来工作以维持家庭生计,甚至未成年的孩子也要出来干活,这不但破坏了基本的家庭生活,还使得下一代的素质无法提高,最终影响整体的经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