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租地人不交租金该怎么办?

网友:耕地出租,合同规定按年收租金,现租地人以年头不好为由不交租金,该怎么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这些年,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了一大趋势,很多农民都将土地以出租等方式流转出去。对于不想种地的农民来说,租出去既可以收租,还能去外打工赚钱,这本来是件很好的事情。但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违约情况发生,如租地人不交租金。

租地人不交租金该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租地人不按时交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不交租金的违约行为,通常是按照合同中所写的违约责任进行赔付,违约人拒不赔付的话首先报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出面协调赔付,如若对方还死磕着不肯赔付则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者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