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夫妻同房对胎儿的影响

孕期并非完全不能同房,在妊娠中期(妊娠14周至27周+6天),妊娠状态较为稳定,没有阴道感染、先兆流产(如腹痛、阴道流血)、胎盘低置状态、胎膜破裂、宫颈机能不全、高血压等异常情况的孕妇,是可以同房的,一般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但是,如果有不能解释的阴道出血,既往有过流产或早产史,目前有流产或早产风险,前置胎盘/胎盘低置,宫颈机能不全,妊娠期高血压,双胎、多胎妊娠,子宫手术史(剖宫产或者子宫肌瘤剔除术), 双方有生殖道炎症等则不建议同房,以免加重病情或者导致孕妇出现的危险;对于发生了胎膜破裂并接受正规治疗,更不能同房了。

在妊娠早期(妊娠13周以前)和妊娠晚期(妊娠28周以后)则不建议同房,因为妊娠早期胚胎或胎儿的发育状态可能并不稳定,同房行为可能诱发子宫收缩,导致先兆流产等异常情况出现。在妊娠晚期,同房也可能引起子宫收缩,从而导致先兆早产、发生胎膜早破,甚至造成不可避免的早产。

同房还要注意:

而且要戴避孕套,因为精液中的前列腺素会引起子宫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