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兵于农,兵农合一”是什么意思?

所谓“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就是指给农民以一定军事训练,平时务农,战时参战,或指军队屯垦;既当兵,又从事农业生产,是农民。

其中,“寓兵于农”出自宋朝邵博的《闻见后录》卷一:“予谓议者以本朝养兵为大费,欲复寓兵于农之法,书生之见,可言而不可用者哉。”指的是给农民以一定军事训练,平时务农,战时参战,或指军队屯垦。一般认为其相对应的制度是屯田制。

一说到“屯田制”,很多人都会想到曹操。其实,屯田制并不是曹操发明的,整个汉朝都实行屯田制。

可见,“屯田制”最早应该来自汉初的“休养生息”政策,就是以屯田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当时由于连年战争,西汉政府为恢复生产,稳定政权,开始大力进行农业的生产,而屯田在当时就有了一定的规模。知道汉文帝时,开始形成并推行屯田制,迁徙边民习武耕种,抵抗入侵的匈奴。汉武帝时,为消除守边士兵的更换烦恼和使边防长期安定,就在西北边民新设六郡,“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史记·平准书》)。六郡设有屯田校尉、护田校尉、农都尉等官职,自敦煌到盐泽沿路均有屯田兵戍守。以后各帝进一步发展了屯田兵制,使数十万屯田兵“有警则战,无事则耕”。

不过,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才是空前绝后的,史书载: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曹操搞屯田制,一方面是迫于当时落后的生产力,另一方面想一统天下就要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之后,屯田制又划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商屯也称盐屯,明朝盐商为了便于在边境地区纳粮换盐而办的屯垦;民屯和军屯就是所说的屯田。

我们再来看看“兵农合一”,就是既当兵,又从事农业生产,是农民,兵民合一的军事组织制度。一般认为这是长期贯穿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军事制度。

府兵制,创建于西魏,北周时得到发展,是与均田制结合的兵农合一的军制,府兵不列入州县户籍。隋文帝称帝后,为集中军权进行改革,由中央机构统领,全国府兵直辖于皇帝;军人户籍编入州县与均田制更紧密结合。唐太宗时,调整健全府兵制,使军府组织和府兵的编制完全制度化,军府虽分布全国各地,地方军府主要负责练兵,调遣指挥之权归于中央。

保甲制,产生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实行保甲制。以五户为一保,五小户为一大保,十大户为都保。保丁平时务农,战时作战。自宋朝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利用保甲制度维护和强化地方基层控制。清王朝被推翻以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由于政局动荡不安,中央政府首脑更迭频繁,因而基层社会组织多无明文规定,保甲制度也就自然松弛下来。国民党统治时期,重建保甲组织。

猛安谋克制,是金朝特有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制度。猛安谋克原是女真族的氏族部落组织,以后扩展为地区性的军事组织。规定以户为单位,每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各户壮丁均是士兵,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生作战。

八旗制度,建州女真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过程中推行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在贵族控制下进行行政管理,军事征伐和组织生产,是一种军政合一、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这种制度,巩固了努尔哈赤的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