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什么是事实婚姻?

“我是王孟乡石拐我叫董保花,我和他已有二十五年的实实婚姻,现在分开,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怎样办理离婚,怎样办理离婚程序。”

专家解答: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为此,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有两种解决方法。

1、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关系够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直接以离婚的名义起诉,法官进行调查取证后,以离婚的理由下判决书,同居生活期间产生的财产按一方一半进行分割。

2、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不够结婚法定年龄的,必须先补办结婚证书,然后再以离婚的理由进行起诉。否则,只能以同居关系为由解除婚姻关系。-weishangxi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