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是古代强军的基础,戚家军都有哪些禁令?

一直以来,戚家军都被认为是中国精锐部队的典范。而古代军队中,最讲究的就是肃穆严整,戚家军也不例外。因此,戚继光规定军队中最要紧的也是第一条禁令,就是阵中不许大声喧哗吵闹。军队的进退移动、作战指令等,都由军中旗帜和金锣战鼓指挥。如果军阵中有人不经过长官同意而随意说话,那么不管是谁,只要发现开口,都要从重处置,尤其是夜间宿营的时候更要小心。因为古代通讯并不发达,夜间一旦声势起来不受控制,那么在长官收拢队伍前,很大可能发生营啸的不利事件。

第二条禁令就是关于逃兵的,戚继光为了防止士兵怕死脱逃,采取连坐的办法。凡是在同一个队的士兵,有一个逃跑了,剩下的士兵都要受到军棍捆打的处罚,然后一半人留守监视,另一半人负责出去把逃兵抓回来。如果没有抓到,那么一队人全部坐一年牢狱并扣除所有军饷,重新募兵。此外,军队行军的途中,要是在地方上借宿,戚继光规定每队十二人同住一家民宿,互相监督不至于寻衅滋事。如果民宿家过小,住不下十二个人。那就分别住在对门或者隔壁,要保证相离不远,这样可以互相接应。要是发现脱离队伍自己单独找地方住的,则队长与各兵以军法处置。

戚继光还规定“一哨在一街,一营在一隅,各营不许相混,各哨不许相混,各队不许相混。”以免晚上遭到突袭,各军组织混乱,无法快速投入战斗。等到行军的时候,也要听命令休息,有擅自休息或者途中脱离队伍休息的,连同哨长、队长一起处罚。不过人有三急,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戚继光规定解手的时候可以有同队一个人跟着一块等候,也有防止借撒尿逃跑的念头,不过也不能时间太长,要尽快入列,以二里为限。

第三条禁令是安营扎寨的。一旦大军营寨安好,那就像是普通人家的房屋院落一样,没有扒窗户爬墙头的。所以官兵只能从营门出入,不管是将领军官还是普通士兵。都要说口号走正门,对上口号才可以放任出入,严禁在营地周围随意走动。还有就是平常赶路的时候,绝对不能让不同地方的军队或者普通百姓跟自己军队混在一起行动,一旦是敌军假扮的,很容易就被搅乱队形。

还有就是行军的时候关于传递消息的规定。戚家军一营三千人,这三千人行军队列展开足有二三里远,这么长的队列如何传递消息呢?戚继光就规定,如果队列中有士兵请示,不管在队列什么地方,一律按顺序声声传递。为了避免消息被传错,要说的话不得超过三句,而且要大声喊出来。一直到将官处,将官先回复知道了,再回复指示。

第四条禁令是军中赏罚。如果有士兵立下战功该接受奖赏,那么就算平常互相看不顺眼乃至于有仇有怨,那也要公平公正的及时赏赐,哪怕他平时落难,身为同袍也应该扶持照顾。但要是触犯军令,那么就算是亲生子侄、同姓血亲,那也要秉公执法严明军纪。

另外就是对于士兵训练武艺的规定。戚继光对士兵苦口婆心的劝导:“军队中训练你作战技能,不是因为官府公事,最重要的是你来当兵,而当兵是杀人的勾当,不会打仗连防身都做不到该怎么杀敌立功?是能保住你姓命的大事。你练的好了,那就能增加杀敌而不是被敌人杀掉的几率;你不好好练,上了战场必然会被武艺高超的敌人杀死,所以,不好好训练的人,那都是不要命的呆子憨货。最重要的是,你在军队里学习武艺,既有朝廷发的军饷,又有战场上得来的赏赐,不比自己花钱请教师来家里学好的多?你们平常不想训练,武器也不照看修理,盔甲太重也不肯穿,那是平常军法不严无人遵守,所以屡屡还没见到敌人就跑了。现在我严整军法,号令已明,进前退后都有军法连坐管定,军法决照条内施行,你们已经没了违抗军法的可能,还不想学武艺,那不就是与自己性命有仇的傻子吗?身上穿着重甲,即便被人拿刀砍一下也伤不到你分毫,他身上无甲,哪怕你动作迟钝只砍一刀也足以要了他性命。”

第五条禁令是关于火兵的。凡是队伍编制内的火兵,有勤奋好学、武艺精熟的,也可以升迁为兵将;战兵有懒惰厌学、不习武艺、号令生疏的,就改成火兵。军队内部每月一次考核,平时采纳那些毛遂自荐的火兵,在考核的时候也叫来参与检验。

戚继光为了让士兵能更好的理解军法重要性,专门用白话写在书里让基层军官读给士兵听,主要的有这么几段。

戚继光先说士兵们应募的目的,那就是为了立功领取奖赏,然后告诫士兵说军队是杀贼保民的,而贼又是杀害百姓的,而你们就是要替百姓杀贼。假设你们都愿意打仗杀贼,老实守军法,不扰害他们,百姓怎么会不念你们的好?平常百姓不过是害怕贼寇抢掠杀害,要是你们和贼寇一样对百姓抢掠杀害,那百姓们怎么可能不防备你们,何况要支援慰问了。

然后戚继光又举例子说,去年我带兵前往台州,因为都是别人的家兵难以控制,沿路百姓多被侵扰,于是不少人被百姓抓了送到我这儿告状,结果被处死了多少人。如今你们都是我招的兵,遵守军法、纪律严明,百姓听说我们到了都杀猪牛,贩酒米等待,是个开店的,都要留我们住一日,他好有生意,这才是兵民相体的光景。你们这一趟暑行千里,我不曾打一个兵五棍,这样你们不受罪我也省心,两家都有好处。

然后戚继光再次强调说,以前朝廷兵马讨贼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士兵因为天降大雨私自拿了百姓一顶斗笠遮蔽盔甲,因此犯了军法。被斩首示众。更别说随意砍人树株,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淫作盗,割取亡兵的头颅,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冒战功这种大罪,乃至于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若是有犯的,必然要以军法从事抵命。

为了让士兵服从军官的管教,戚继光将队长、哨长等基层军官比喻为乡老长辈。他说人生在世,养育有父母、教导有师长、家有家长里有里长。如今在军队里,甲长就是家长,队长就是里长,哨长就是你家老人,哨官把总就是父母官,而能教导你们号令武艺的这些人,又都是你们的师长。世上没有不在乡老管理下的百姓,军队里就没有队哨长不管理的士兵;世上不存在不经过父母养育的子女,军队里也不存在不被将官束缚的士兵;世上没有不上学由老师教导就会识文断字的,军队里也没有不经教官训练就拥有武艺的。

最后,戚继光再次把军队和百姓的关系强调一遍,他说自从你们当兵以来,哪怕是刮风下雨不训练,袖手高坐的时候,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的军饷。而这些钱都是官府从百姓哪里征来的,而你们在家的时候也是种地缴税的百姓,你们想想在家种地时候的辛苦劳累,再看看如今每个月的优厚响银。百姓就这么养着你们无非是希望你们能打几场胜仗,保护他们不受到侵害,你不想打仗保护百姓,那百姓养着你们又有什么用呢?就算逃过了军法,也逃不过上天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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