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体育课猝死,是谁的错?

少女体育课猝死

媒体报道,2015年11月26日下午,湖南祁阳县四中初三名叫刘丝的14岁女生在体育课时猝死。

根据报道,事发过程如下:

当天下午16点45分,体育老师安排女生沿400米田径场慢跑一圈作为热身,当跑到150米处时,刘丝同学突然倒地。

据一位小杨同学反映,刘丝在出发之前曾告诉她自己来了例假,感觉肚子有点痛。

另一位小文同学目睹了事情的详细过程,她看见刘丝越跑越慢,很快就掉队了。到操场的拐角处,也就是在刘丝出发大概150米左右的位置,刘丝的腿突然一拐,身子一摊,直接往前摔倒在地上。“她没有用手支撑,感觉是脸着地,下巴上还磕出了血印。”

看到刘丝倒地,小文赶紧上前去扶,并且大声呼叫同伴一起过来帮忙。“刘丝当时就已经神志不清了,我们都以为她晕倒了。我喊她基本没有反应,只能发出很微弱的哼哼的声音。”

随后,刘丝的四个同班同学迅速把刘丝扶往100多米外的校医务室行治疗。而校医钟军也闻讯迅速跑来接人,并采取急救措施。

“但是她当时没有意识,我看她眼睛是半睁着的无神状态,没有脉搏,感觉不到心跳,我用棉花放在她的鼻尖,也没有感到有呼吸迹象。”钟军说。

第一眼钟军就感觉到了事态严重,他一边采取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一边叫人通知了刘丝的班主任陈宝玉。

陈宝玉迅速赶到医务室,并在16:58分拨通了刘丝的母亲蒋百花的电话,说刘丝晕倒了,要她赶紧来学校。

约17:05分,蒋百花赶到学校。

这时候,刘丝已经被抬上学校一位老师的私车,正要往离学校最近的黎家坪镇中心卫生院赶。

“拨打了120,救护车从县城赶来要近半个小时,但校医觉得不能等,决定开我的私车先送到最近的卫生院。”学校一位在政教处工作的老师说。

17:24分,120救护车赶到黎家坪镇中心卫生院参与抢救。

17:54分,医生宣布,刘丝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从医学角度如何解读呢?

谁杀死了她?

心跳骤停。

虽然家属不同意尸检,最终的死因可能永远不可能明了。但是,从医学上可以几乎肯定的说,该同学死于心跳骤停,也叫心源性猝死。

理由是,根据小文同学的描述,“刘丝的腿突然一拐,身子一摊,直接往前摔倒在地上。‘她没有用手支撑,感觉是脸着地,下巴上还磕出了血印。’”说明,刘同学表现为突发的意识丧失倒地,身体才没有做出本能的保护反应(用手支撑),进而被发现昏迷,并最终不治身亡。

健康人突发这种情况的原因几乎只有心跳骤停,心脏泵血停止,大脑血液供应中断,脑组织缺氧导致意识丧失。

心跳骤停后如果没有恰当的救治,患者通常在几分钟之内就会死亡。

学校有没有责任?

虽说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具有监护责任,但是,小刘同学死于心跳骤停,纯属于意外,如果校方救治得当,学校可以不需要负担任何责任。相反,如果学校的救治存在问题,那么校方不可避免地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学校的救治得当吗?这,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心跳骤停?心跳骤停正确的救治是怎样的?

什么是心跳骤停?


心脏是一种泵器官,通过心肌有节律的、一定速率的收缩舒张把血液泵向全身组织,供应氧和营养物质,同时带走二氧化碳和代谢废物。

心脏的节律性搏动由电信号控制。由于各种原因,控制心脏搏动的电信号出现异常,心跳就会失去原来正常的节律和/或速率,就发生心律失常。

有许多类型的心律失常,可以表现为跳动过快、过慢或节律不规则。发生在心室的心律失常被称为室性心律失常。当电脉冲信号表现为快速或者完全失去节律时,我们称之为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纤颤(简称室颤)。前者如果不经过适当治疗很容易转变成后者。

室颤发生后,心肌运动彻底混乱,完全失去泵血功能,表现为听不到心跳,摸不到脉搏,这就是心跳骤停(Sudden cardiac arrest,SCA)。心跳骤停引起全身缺血缺氧,脑是对缺氧最为敏感的组织,缺氧后会立刻发生功能障碍导致意识丧失并猝然倒地。

晕厥与心跳骤停

如果由于低血压引起大脑供血障碍缺血缺氧,倒地后血液供应恢复,患者会很快醒转,就是我们常见的晕厥。广泛流传于民间的“掐人中”往往被当成有效的急救手段,就是因为“救”醒的就是这种暂时性晕厥患者。事实上,患者醒转是自然发生的,跟掐人中无关。相反,对于真正的心跳骤停还会耽误正确的救治。

心跳骤停不会自我恢复,如果不经过正确的治疗,患者会在几分钟之内死亡,称为心源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 ,SCD)。

大脑缺氧后4~6分钟可发生不可逆转的损害,一旦延误最初的心肺复苏,即使被救活也会留下不同程度脑损害的后遗症,最严重的是所谓“植物人”。

因此,心跳骤停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急救,方法是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resuscitation,CPR)——争秒夺秒!

心肺复苏可以拯救生命

请记住,心跳骤停发生的原因是心脏电脉冲信号故障,发生时心脏并没有真正停止活动,只是心脏的活动失去了正常的节律、速率和幅度,失去了泵血功能。心脏并没有死还是活的,全身组织器官并没有死还是活的。

正确的急救或可以起死回生。方法是:即刻、现场、由旁观者实施的、有效的心肺复苏。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心肺复苏必须不间断持续进行,直到急救人员到达。

绝大多数心跳骤停如果不经过适当治疗都会死亡。在美国,92%的院外心跳骤停死亡,就是说生存率仅有8%。

但是,研究证据表明,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可以提高生存率到2~3倍。

就是说,心肺复苏是可以起死回生的神技妙手,人人有必要掌握。

心肺复苏,救的往往是你最爱的人

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很多人会说,哪里有那么多心跳骤停让你去救治嘛。

事实上,心跳骤停并不少见。美国心脏协会统计,美国每年约36万人发生心跳骤停,发生率高于1:1000。

还有人认为,只有原先有心脏病的人才会发生心跳骤停。

事实上,心跳骤停可以发生在任何年龄的人,发生在任何地点。平素身体健康的人同样可以发生心跳骤停。具体到该事件,小刘同学心跳骤停与月经和慢跑并无关联。

在美国,88%的心跳骤停发生在医院之外的家庭、工作或公共场所。这意味着,你目睹到的这种不幸往往发生在你的家人、同事、朋友和同学身上。掌握心肺复苏技术,你救治的恰恰可能就是你最爱的人。

心肺复苏,你也行

又有人认为,我又不是医学专业人士,我怎么可能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呢?

事实上,非常简单,几分钟就可以学会。

关于心肺复苏具体实施方法各种媒体都有广泛介绍。一般程序包括1)快速识别意识障碍和心跳骤停。2)一旦确认,即刻启动心肺复苏,强调胸外按压。3)有条件,尽可能进行电除颤。


具体操作可以概括为C-A-B(胸外按压,抬高下颌开放气道,人工呼吸):将遇难者平放在硬质平面,用力快速向下按压胸部中央,频率至少每分钟100次,按压幅度不低于5厘米。每按压30次,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

对于一般公众可以掌握最简单的易行的单纯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术(HANDS-ONLY CPR)

简单来说就是,看到突然倒地陷入昏迷的人,即刻将他平放在硬质地面,然后用力快速向下按压胸部中央。仅仅进行胸外按压,不进行人工呼吸。同时,最好是由同伴拨打急救电话。胸外按压持续不间断,直到急救人员到达。不要以任何理由打断胸外按压,包括试图自行送医治疗。


大量研究证明,不需要人工呼吸,单纯胸外按压同样可以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因此,美国心脏协会于2008年向公推荐了这种简单易行的心肺复苏术。

学校的救治适当吗?

从报道可以看出,同学们在发现刘同学倒地后,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心肺复苏,而是将其扶起,并“扶”向医务室。

这种处置显然是不正确的。但是,同学们并没有接受相关急救培训,这种失当的责任并不在同学们,也不在学校,而在于教育和社会体系。

在美国,每年接受心肺复苏培训的人员高达1200万,但是心跳骤停接受现场心肺复苏的比率也仅有32%。在我国,就全社会而言这种急救培训严重缺失,当然包括在校学生。

或者又有人说,事发在14岁女孩,同学们不过十几岁的初中生,他们能掌握心肺复苏术吗?美国心脏协会相关文件中强调人人可以学习掌握这种技术。虽然规定可以接受培训的最小年龄,但是,在问答文件中指出,单纯胸外按压主要依赖的是实施者的体力,有研究认为,低到9岁的孩子就完全有能力实施胸外按压操作。

接下来的处置是显然与相关指南相违背的。首先,校医居然会“用棉花放在她的鼻尖,也没有感到有呼吸迹象”,显得非常外行。虽然报道中提到“一边采取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由于缺乏具体细节描述,无从判断是否正确。

随后,从用私家车将死者送往卫生院这一细节可以确定,该校医没有掌握心肺复苏急救的要领。另外,私家车上也完全不可能继续实施胸外按压,因此,心肺复苏是被中断了的。

报道中说事发10多分钟死者被送到卫生院,但是,按照描述来看,至少20分钟以上。送院后被宣告死亡也就毫不奇怪了。

虽然说,心跳骤停发生后大多数不幸者会死亡,但是,现场、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疾病可以将其中不少的人从死神那里抢回来。

对于小刘同学来说,这种最后的生存机会被相关教育的缺失,更主要是基层医务人员的无知给葬送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