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色·戒》里易先生的原型是谁?

丁默邨的自辩

李安导演的《色·戒》是部间谍惊悚片,改编自张爱玲的同名小说,讲述爱国女学生王佳芝陷入一个危险感情游戏的故事。她本来计划以美人计暗杀汉奸头目易先生,却意外地对老易生出爱意,遂于千钧一发之际助他逃走。小说本身将人物心理变异融化在生活细节中,读来并不惊险,但其行为可能自有其心理依托。其中,王佳芝的原型是郑苹如,而易先生的原型则是丁默邨。


特工主导、郑苹如出面,暗杀丁默邨,结果功亏一篑。事后观察,可知暗杀技术欠精,设计欠周密,当然也跟丁本人高度防备有关。日本战败投降,他被军统局诱捕,1947年7月5日以汉奸罪正法。

丁默邨极善防身,也极善狡辩,1947年2月,高等法院审讯笔录,由审判长推事金世鼎问他,其中涉及郑苹如这一节,问:“上海有个郑苹如是你害的……你听懂没有?”丁氏回答说,李四群的老婆叶吉卿、吴四宝的老婆佘爱珍都可证明郑苹如不是他丁默邨杀的,然后他冒出关键的一句狡辩:“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审讯汪伪汉奸笔录》)

他这一句话,很具欺骗性,把要害责任推在一个年轻女性身上,以男女之事为说辞,企图留下想象空间,凸出暧昧关系,藉以混淆视听。实际上据汪伪政权的亲历者回忆说,在汪伪政权中,太多醇酒妇人之道,而丁默邨这个“76号”的特工首领虽然支离病骨,弱不禁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色中饿鬼。

审判长又问他:“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吧?”丁回答说,他没有陪在她的身旁,只是用车送,他在车上,杀手用枪打车子,并未打中目标。这个供述和报刊渲染的惊心动魄的细节颇有不同。譬如,他如何在她身边选购付款,怎样把钱抛洒一地,如何在商店玻璃门瞄到杀手的身影,如何制造混乱迅速逸脱,好像刚强与温柔并济的007詹姆斯·邦德一样……

他的供述说明他高度防备到杯弓蛇影的地步,这些人选择了铤而走险的生涯,事实上也是随时都有杀身之祸,所以他根本没有下车。然后,他还加以说明,郑苹如被捕后遭枪杀是实,但不是经他的手,也不是他的意思。第二次审讯,法院刑庭书记官又问他:“被告将郑苹如拘捕到76号被害经过说一说。”丁氏回答说,苹如被害时他在南京,不在上海。他说他是郑苹如被害后才一度接掌76号的。

小说中,王佳芝救了易先生一命,其艺术效果之高下见仁见智;而在现实中,郑苹如将丁默邨引入致命陷阱,意在索其性命,却是事实。就是说,这和张爱玲的用意恰好相反。郑要杀丁,而丁却于她被捕后并未决意杀之,也有持续暧昧的考量在内。从审判记录,以及金雄白的考辩来看,可知个中端倪。

当时证人出庭证明“郑苹如之死全系丁逆主动”,但金雄白《汪政权的开场和收场》对郑苹如死难之事最后关节点有所陈述,更为可信。

“郑苹如是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检察官郑钺之女……她常常骑了一辆脚踏车由学校返家,必然经过我的门口,一个鹅蛋脸,配上一双水汪汪的媚眼,秋波含笑,桃腮生春,确有动人丰韵。在审讯中,郑苹如承认了为重庆工作,而且是奉军统之命行事……丁默邨最初也余情未断,颇有怜香惜玉之心,并不一定欲置之死地。一天在佛海住宅中午饭,我也在座,许多汪系要人的太太们纷纷议论,事前都曾经到她羁押的地方看过,一致批评郑苹如生得满身妖气,谓此女不杀,无异让她们的丈夫更敢在外放胆胡为。默邨的太太当然是醋海兴波,而其余的贵妇人们尤极尽挑拨之能事,当时我看到这样的形势,早知郑苹如之将必难幸免。”

可见,对于郑苹如的处置,丁氏确在依违两可之间。

尽管丁默邨寻求大量证据,运用法律手段,请律师竭力为自己辩护,最终还是失败。1947年2月8日,丁被以汉奸罪判处死刑。同年7月5日枪决于南京老虎桥监狱。

周作人写丁默邨的感逝诗

抗战胜利,周作人被捉拿到南京,关进监狱。他的狱中诗作,很少直接涉及降日后的生活,日据时期的人物也似在有意避免。但似乎究竟难以“藏拙”,一点信息还是漏出来了。他的一组感逝诗,分别写梅思平、林柏生、傅筑隐,都写在他们毙命之际。这三个虽然接触不多,但都是文人学者,同气相求还是可以说得上的。

这组诗里面,还有一首是写在丁默邨毙命之后。一方面兔死狐悲,另一方面,他们虽说不上有什么实际接触,但他的诗流露的情绪反而很抬举丁氏——“英雄一死寻常耳,午月终凶事或诬。赢得众生齐拊掌,投身应悔饲耶呼。”(《老虎桥杂诗》)他自注:越十六日而丁默邨卒,在小暑前三日,耶呼者,人形之劣等动物,见《格列佛游记》。诗中替丁氏捧场,将之定位为英雄,有点滑稽。丁默邨投敌全然从人事斗争落败,意志不遂作为出发点,怨而成恨,转而投敌,纯属一种怨妇式的报复。电影文学再温情脉脉,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


(作者:伍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