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职业指导师报考条件

职业指导师简介
 职业指导师是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专业人员。职业指导人员是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工种,目前为国务院保留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项目之一。本职业资格设职业指导员(国家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三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一级)四个等级考试。考核科目分为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定。
职业指导师报考条件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一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职业指导师(国家二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三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