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不慎丢失该怎么办?

《报到证》1其实就是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一、报到证的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的资料。

8、《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 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 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报到证办理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报到证一旦遗失,必须及时补办,否则影响户口、就业和关系等重要事情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报到证之开出后2个月内为有效,过期未及时办理的,需要持原证到学校换领新证。很多童鞋毕业后不及时迁移档案、户口回原籍,所以学校才会把时间设定为二个月的期限,其实报到证的时效性为二年,二年内你的就业、档案转移、户口等都可以凭持证进行办理。,最终进入人事档案中封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