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犯罪活动八大特征 湖南传销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

传销犯罪活动八大特征 湖南传销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

最近因为李文星等多个学生因打工,求职,进入传销骗局,最终死亡,又将传销骗局进入大众视野,引起政府和百姓的注意和重视。分析湖南最近五年多的传销判决案件,发现现在的传销有以下特征。

1.公司化运营,团队化作业。以往的传销活动,游击队,老鼠窝,到处流窜,通过限制人身自由,逼迫其向家人亲朋好友索要钱财,这是原始低端的传销模式,现在,多是注册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做着犯罪的传销活动,有办公场所,有员工分工,表面看起来很正规,被骗着的比较积极主动的接受被骗,有一定的自愿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相对降低。

2.手段多样化,高大上。高薪招聘,高息理财,高回报,自主创业等幌子骗入,培训多去酒店,显得正规有档次,更可信。冒用国家政策和单位,比如冒充一带一路、希望工程、万众创新,万众创业,绿色环保,基金、商会、知名品牌,知名公司,虚构公司,伪造公司,虚构项目,虚构工程,虚构产品。

3.渠道网络化,隐蔽化。利用网站进行传销活动,建立网站,通过活动推广,抽奖,积分,返利,奖励等多种形式吸引贪财小利的,并鼓励他们拉人一起做。受害人不再分地域,同样的传销模式在各地可以同时发生,可以反复发生。

4.行业民生化,关乎每个人。保健品,茶叶,化妆品,珠宝,电子产品,日用品,歪解环保,绿色,健康等理念等都是传销活动涉及的行业,虚构产品,冒充产品,夸大宣传,包装培训等让缺乏分辨,急功近利,贪图小利的被骗。

5.受骗群体广泛化,老人和学生居多。老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对于新事物接受了解太少,又有点闲钱也有大把的闲暇时间,容易被传销诈骗盯上。学生因为学校的教育知识化,理论化,对于社会现实缺少认知,最关键的是缺乏判断能力,但又急于求成,所以容易被各种高薪高息高回报等诱惑。

6.受骗金额巨大,受害众多,不受地域限制。以往传销主要骗的是熟人,身边的亲朋好友,被骗人数少,金额小,几十人都很少,受骗累计金额十几万,几十万。现在的已经突破熟人圈,遍及五湖四海,熟人带动陌生人,单个人受骗金额几万,几十万,受骗人数暴增,几百人,几千人都是常见,受骗金额几千万,几个亿都不足奇怪。

7.传销易复制,易死灰复燃,只因处罚轻,处罚少,普法公开不够。同样的传销模式,在各地反复出现,换个名字,换个单位,继续传销,对于传销分子,追究的也主要是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等领导级别最高的几个人,对于其他人也就是教育告诫,并没有实质性的法律制裁,同时执法,司法审判公开化不够,社会普法宣传力度小,导致刑满释放继续传销,以往没有追究的继续搞,打击犯罪的指引性和教育性不足,不足够引起社会大众的注意和重视。

8.懒惰贪念,急功近利,缺乏分辨能力等导致被骗。总想着一夜暴富,急于求成,一蹴而就,经过传销的洗脑教育培训,自信心膨胀,自认为能力无限,巨大财富就在眼前,思想认识不清,自身能力不足,被传销一表扬一鼓励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然后就跟着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一起干,一起发财致富。

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提高社会认知和判断能力,减少各种暴富发财的念头,才能减少各种被骗的可能。